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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280/2015-00003 成文日期:   2015-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民政局
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5-07-03 09:13:04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和部、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各项工作进展良好,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实施。一是低保同标准备就序。做好城乡低保标准统筹准备工作,按现有低保对象数做好测算,及时与财政进行沟通。待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后进行提标同标。二是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规范有序。今年建设任务260家,其中200家列入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上半年已建成居家养老照料中心70家,动工187家。三是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进程过半。今年改造任务700户,竣工350户,动工100户。全市累计完成改造13014户。经市政府51次常务会议通过,各相关部门联合发文,6月底前完成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职能移交工作。

  (二)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1.社会救助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低保金按时发放到位。截至6月底,全市城乡低保20344户、32657人(其中城镇3812户、5938人,农村16532户、26719人),及时发放低保金3555.37万元(其中城镇1204.81万元,农村2350.5574万元),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健全完善救助机制。出台《湖州市社会救助实施意见》,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完成市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修订完善市区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完善市区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医疗救助工作职能顺利回归。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筹资标准分别提至人均15元和人均4元。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322人次。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完成省级“5.12”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社会力量首次参与演练,活动得到熊建平副省长、省民政厅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与慈善总会共同设立市急难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对困难群体的补充救助。

  2.社会福利工作发展多头并进。一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今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建设任务1900张,完成639张。各县区公建民营试点任务10个,完成选点6个。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扩面工作,会同卫计部门印发了《市本级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13947名老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投入购买服务资金438万元。有序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保费标准18元(个人承担7元,政府承担11元),完成市本级第一批12.2万名参保对象施保工作。二是研究完善政策文件。启动《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和《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两个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制定《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三是规范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吸取河南养老机构火灾事故教训,会同消防联合制定《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在全市全面开展了自查排查工作。制作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教片3.3万张,发放到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四是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启动养老护理定向委培招生,会同师院、教育局制定委托培养招生录取方案,确定了招生对象、专业、名额及及名额分配,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五是加强老龄工作。深化“银龄互助”活动,全市共有65个乡镇、680个老年人协会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结对帮扶老人54802人次。设立独居老人“暖巢行动”专项基金,一期筹集50万元。启动新一轮市级“敬老文明号”争创活动。六是创新推进儿童福利和慈善工作。全市现有孤儿512人,困境儿童2179人,共发放基本生活费365万元。依托湖州乐善康复中心开展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受益13人。有序开展慈善募捐救助工作,上半年共募集慈善资金2815万元,救助支出7058万元。有效实施慈善光明行动、五月阳光活动、慈惠特教活动、慈善造血项目等,资助金额85.5万元。与市邮政公司开展“邮善促民生”活动。

  3.双拥优抚安置取得新成效。一是认真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迎检工作。以确保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为目标,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双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印发了《2015年湖州市双拥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意见》。二是做好拥军慰问工作。协调市领导赴京参加军民迎新春茶话会,原市委书记马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协调省、市领导走访慰问活动。协调军地办实事工作,一军公交车站点、自行车站点建成使用。开展“慈善暖军心”、“军营文化进社区”活动。起草进一步深化军民“双百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三是认真开展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接收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1088人(其中城镇籍367人,农村籍720人)。实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城乡统筹,发放补助金3445万元。组织750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召开现场招聘会,125人签订意向单位。做好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接收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76人(其中市本级28人已落实26人)。四是积极筹备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通过开展抗战湖州英烈事迹宣讲、抗战英烈事迹展、走访慰问抗战优抚对象、举办烈士纪念日公祭仪式等10项活动,全面推开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五是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完成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督促落实好转业士官待遇提标和劳动合同改签工作。完成军休人员待遇提标,共发放260万元。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全面开展优抚对象数据信息核查工作。完善“关爱功臣、永葆光荣”活动长效机制。

  4.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创新显效。一是社会组织有新发展。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834家,新成立78家(其中社会团体4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0家、基金会2家),直接登记19家,我市社会组织在自律、自治、服务及沟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等方面成效逐步显现。二是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做好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你有梦想 我有行动”全市首届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大赛。发挥吴兴、德清全省“三社联动”示范观察点作用,制定规范文件,推进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加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力度和参与社区治理的活力。以社会组织党建标准化认证为标准,推动社会组织党建规范有序发展。三是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继续做好“阳光村务指数”发布工作,实现常态化。全面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与综治、组织、司法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的实施办法》,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分别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267个和81个,完成率分别达到27.1%和40.5%。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争取省、市社区服务设施项目、社区服务业补助资金。“12349”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实现便民服务由单一热线电话向视频信息服务转变,服务区域由城市社区内向农村社区进行辐射,积极推动吴兴区承接的全市智慧社区建设。四是着力推动社工工作。做好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今年报考1387人,同比增长70%。成功举办第三届社工论坛。指导德清县培育发展“乡贤参事会”,荣获2014年度中国“社区发展创新奖”,并在首届中国社区治理论坛上作交流发言。

  5.公共事务服务能力不断优化。一是殡葬管理和服务进一步优化。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市民政局关于深化“四边三化”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2015-2020年)》、《2015年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资金补助实施办法》。加强坟墓治理,全市共治理新“三沿五区”坟墓3263穴。继续深入开展殡葬惠民政策,减免对象9740余人,减免费用850余万。积极做好清明期间群众祭扫管理工作。市殡仪馆对骨灰盒进行二次降价,市馆及部分县区馆(站)以鲜花代替纸扎花圈,实现了零焚烧。长兴县开展“无烟公墓”创建。安吉县建成全省首个不占地生态安葬基地,并举办竹林生态葬骨灰安放仪式。我市生态殡葬的做法得到熊建平副省长批示肯定。二是推进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工程前期相关审批工作。完成工程设计服务招投标,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出据了《湖州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发改委对可研报告召集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认证。同时,完成了用地预审、环评、稳评、能评等。三是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办理婚姻登记13155对(其中结婚10110对,离婚3045对),收养登记130件,收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全市婚姻登记实行免费制度。做好全市1970年以来婚姻历史数据信息化补录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查档。四是加强区划界线管理工作。积极做好苏浙线苏州湖州段、无锡湖州段联检工作,与苏州市民政局联合印发《湖州市和苏州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完成苏州湖州段—长兴吴中段联检协议的签订工作。完成长兴县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深化区划地名成果利用,出版了《湖州市行政区划图》。初步形成了《湖州市行政区划简册》。五是规范地名移民工作。中心城区路牌专项整治工程顺利完成,共安装新路牌1500余块,拆除旧路牌600多块。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建立起路牌管护长效机制。累计设置门楼牌等地名标志5200块,妥善处置各类数字城管案件39件。加强地名文化研究,改版湖州地名网,开辟地名文化专栏,搜集整理发布地名故事近50个。开展千年古县、古镇(古村落)申报。完善《湖州市地名志》的编纂工作,编制出版《市行政区划图》。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国务院三建委对我市三峡外迁移民安置工作验收。

  6.民政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在全面总结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两方案一计划”,确保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全面启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辅导讲座、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全面开展“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题大讨论活动。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做好巡视问题整改,按照“四个一批”原则,清理规范混岗现象。发展党员6名。加强人才引进工作,推出岗位6个,选调人员3名,人才引进1名。局领导班子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以“阳光民政”建设为抓手,做好干部考察、干部选调监督、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审计工作等。三是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与《湖州日报》、《湖州晚报》签订宣传协议,开发新媒体平台,湖州民政门户网全面改版升级,继续做好政务微博,新开通“湖州民政”公共微信。全市上报信息被民政部、省民政厅采用143条,其中,在中央部级刊物及网站刊发67条,3篇经验材料(文件)被《浙江民政信息》参阅及增刊刊发。

  此外,认真做好信访、档案、保密等工作,上半年共办理信访11件、阳光热线40件;认真做好43件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重点工作进度不平衡。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存在个别县区进度较慢的问题,未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建成的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大多在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受用房等因素限制,今年实现全覆盖难度较大。二是基层部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速提效。如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大多乡镇观念未转变,怕风险不愿接收社会老人。社会组织党建基础、意识、热情均较为薄弱,推进较慢。三是稳维工作形势还比较严峻。涉军群体仍然存在较多不稳定因素,编外用工转业士官、不符合“两参”政策退役人员上访增多。水库移民维稳工作仍需关注。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坚定年初工作思路和部署,加强工作落实,在加快整体工作推进节奏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抓业务工作。一是抓养老服务建设。加强对县区机构床位、社区照料中心、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建立月报制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抓好第二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施保工作。编制完成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和两个地方标准。二是抓社会救助工作。按年增幅不低于8%标准。督促完成低保提标同标工作,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开通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基层救助渠道。启动核对软件平台,实现首批部门核对信息实时自动比对。协调市救助站重建工程,争取年内立项。做好汛期防灾备灾工作,开展县区防灾备灾联检。三是抓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创建成功。召开“双百共建”活动推进会,开展“慈善暖军心”、“双拥进社区”等活动,继续做好拥军办实事工作。完成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筹划组织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做好优抚对象数据信息核查、伤残等级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军休干部接收等日常工作。四是抓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村(社区)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订工作。巩固完善村(社区)事务“准入制”成果。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完善居民协商议事制度,开展基层协商民主试点。全面完成全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任务。指导吴兴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智慧社区建设。起草《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意见》。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五是抓专项社会事务工作。认真开展好全市殡葬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推进殡葬生态文明建设,力争全市殡仪馆全部取缔花圈焚烧。督促各县区落实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确保全市 “三沿五区”坟墓治理3000穴以上,完成率100%,抓好“四边三化”殡葬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继续做好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和区划界线管理工作,长兴、安吉县争创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完成全市1970年以来婚姻数据补录。做好界线界桩联检和平安创建。开展两区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审计和移民项目库建设。

  (二)抓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题大讨论活动。重点抓好“三严三实”三个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二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发展新党员。完成局机关混岗整改工作,加强对编外用工的管理,逐步清理到位。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民政专项资金监管、行业作风建设、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和廉政勤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大力推进五个民政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项目化、品牌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的五化水平。树立挖掘宣传一批民政典型人物,事迹和亮点工作,并结合“十二五”以来民政事业发展,编撰宣传书籍,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