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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280/2019-00009 成文日期:   2019-1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民政局2018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11-20 13:45:02

 

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法治浙江、法治湖州建设的决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两个省局法治工作部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高,未发生行政执法案件被纠错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

紧紧围绕“法治市监建设”,着力构建“法治市监建设”责任、法治要素监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法治人才培养等四项机制,以确保法治建设任务分解和制度执行,为巩固和放大“法治市监建设”阶段性成果,推进和深化有关做法,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夯实“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基础,建立法治建设长效机制。

   二、提升队伍建设

根据省、市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对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信息进行一一核对确认,市本级、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等6个民政部门设立了执法机构,全市民政系统共有62人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市民政局通过每年集中去大学进行法制培训和市执法支队组织执法知识培训等,落实全员集体学法制度。

三、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办案程序,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及时纠正案件瑕疵,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严格执行《浙江省民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湖州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湖民办〔2016〕5号、《湖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内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湖民〔2017〕13 号、《湖州市民政行政执法规范》湖民办〔2018〕27号等规定,把握“过罚相当”的原则,加强执法说理,防止出现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现象,确保处罚合法、合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深入推广全过程执法记录。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建设功能齐全、性能先进、适应时代的独立执法办案区为标准,努力做到执法记录零缝隙,执法事故零发生,实现执法装备、执法能力和执法形象的三大提升;四是加强监管执法力度。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以随机抽检为主要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完善联席会议和联合办案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规范案件移送行为,在案件移送、案源信息、联合执法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协作。

  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根据《浙江省民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试行)》《湖州市民政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民政执法行为,创新管理方式,结合《湖州市民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公布了“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实施计划,严格履行告知、回避、陈述申辩等程序,做到事实清楚、使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以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即时更新,严格按照抽查数量0.5%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至少有2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并做好现场笔录,抽查情况及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公示,接收社会监督。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对179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抽查,抽查率达100%;发现问题39家;最终完结条数为25条,完成率为65%。(市本级对36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抽查,抽查率达100%;发现问题13家;最终完结条数为9条,完成率为70%。)。

 

 

 

 

 

湖州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