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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280/2019-00008 成文日期:   2019-06-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民〔2019〕17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6 15:06:09





湖民〔2019〕17号

 


湖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民政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开发区、度假区社发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9年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湖州市民政局

2019年5月28日







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整合资源强基础,补齐短板破难题,鼎力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重整行装再出发,焕发新光彩、创造新业绩,为全市加快高质量赶超发展作出民政贡献。

重点围绕"123456"工作思路,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一个中心",就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提升"两个效能",就是要提升对内、对外两个效能,对内效能要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对外效能要继续深化民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狠抓"三个突破",就是要围绕建设"大救助""大养老""大治理"三大体系,将提升养老服务作为满足高质量发展民生需求的突破口,将优化社会救助作为提升民生兜底保障水平的突破口,将创新基层治理作为推进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强化"四个支撑",就是要推进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四个化"建设;做好"五个深化",就是要深化殡葬改革攻坚、深化社会福利提升、深化慈善公益体系、深化区划地名创新、深化公共服务提质;实施"六项工程",就是要实施养老服务提质工程、社会救助精准工程、基层治理品牌工程、慈善福利普惠工程、绿色殡葬示范工程、公共服务领跑工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深刻认识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把准工作定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不断提升民政履职能力。

二、聚力打造精准全面的社会救助体系。开展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专题调研,坚持在救助对象"大覆盖"、救助资源"大统筹"、救助信息"大整合"、救助工作方式"大转变"、救助工作"大合力"上下功夫,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统筹作用,贯彻落实《浙江省加快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出台我市实施办法,构建"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平台支撑、数据共享""大救助"体系。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施行低保低边家庭渐退期一年制度,落实困难家庭重病患者单独立户纳入低保规定,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适时提高低保标准。加大低保边缘和支出性贫困对象的帮扶力度,加强政策创制,探索救助输血和扶贫造血共同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围绕支出型贫困救助的扩面提升,出台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完善因病致贫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制度。推进主动救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完善区县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加大基层救助力量配备和培训。加强救助数据共享和使用,充分发挥扶贫帮困信息共享平台作用,促进救助数有效归集,确保救助更加精准精细。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检查长效机制。规范执行救助程序,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简化优化救助程序完善审核机制。落实长三角民政工作一体化要求,推进社会救助政策长三角跨区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动

三、着力完善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体系。突出养老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养老服务"从量到质""从有到好"的加速转变。出台《促进湖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实施养老机构质量提升工程,推进机构管理运行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三年计划,开展养老机体机构等级评估,加强监督监管,促进合规管理,加强安全保障。加速推进医养结合,提高乡镇卫生院闲置床位利用率。配合人社、卫健部门,推进长期照护险试点,逐步推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提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机制,促进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及居家养老等各类资源的互融共享。建成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5,完善老年人助餐、配送餐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行率达到80%以上,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100%社会化运行。大力推进全国智慧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探索"互联网+养老"服务机制,加强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和养老服务补贴监管等信息化建设。完善财政支持养老服务政策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建立以县为单位的巡访制度。实施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和培训竞赛建立持证护理员人才库和养老服务领军人才库,养老机构在职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贯彻落实"深化长三角区域养老合作与发展,共创长三角高品质养老服务和美好生活"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康养产业发展合作机制,促进湖州与上海深化康养产业合作,致力将湖州打造成康养基地。探索推行老年人身体状况第三方评估机制,有序推进城市老小区适老化改造,做好统一互认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建立养老服务领域黑名单合作机制等工作。

四、稳步推进普惠有序的社会福利事业。落实普惠型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贯彻《浙江省收养能力评估暂行办法》,保障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贯彻《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完成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立项。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加大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力度。完成"添翼计划"康复儿童40名。完善儿童福利督导网络,健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服务站。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服务指导,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与特教学校校企合作,各区县至少确定2家企业作为合作单位。规范有序推进福利彩票工作,完成中福在线陵阳路销售厅建设运营。全面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法实施办法推动"以法促善、依法行善"。组织动员以慈善组织为重点的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加强慈善组织培育力度,全面推进慈善基地建设,增强"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的服务功能。积极参与"浙江慈善奖""中华慈善日""西湖论善"论坛等慈善活动,促进长三角慈善一体化合作机制建立合理高效配置慈善资源

五、致力构建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体制,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督导吴兴区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安吉县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德清县武康街道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探索"三社联动"作用发挥新模式新机制,新建并运营50家幸福邻里中心。加强村(社区)减负增效,打造"无证明村(社区)",开展社区"七多"专项清理和"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分层分类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建成一批引领型、完善型农村社区。深化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村民自治,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提升"乡贤参事会""两山议事会""南太湖议事厅"等民主协商载体,以及"三重两轮票决制""五个所有"等民主决策好做法,切实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六、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强化社会组织党建,继续推进区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建设,落实《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规范》,探索党组织作用发挥模式,持续推动党建孵化。积极创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举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题研修班。强化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巩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果,完善"双随机"抽查办法,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完善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深入推进等级评估工作。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大力扶持公益项目,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工作。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和标准化建设,加快社区自治类、服务类、平安类、文体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2019年底,平均每个城市社区有14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有4.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依法登记的枢纽型、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覆盖80%的街道和城市社区、50%的乡镇和农村社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活动。

七、加快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持续推进社工人才的引进、培育,打造专业多元的社工队伍。组织好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力争报考人数实现再翻番,新增持证社工500人以上。继续加大南太湖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养,加强持证社工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各类社工实训活动,主动链接省内外督导,提升社会工作实务能力。不断拓展社工服务领域,扶持民办社工机构良性发展。贯彻落实《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规范志愿者实名注册工作,扎实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引导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

八、规范提升区划地名服务水平。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加强界线界桩日常维护管理,完成市级界线"杭湖线"和县级界线"长安线"联检工作。强化落实省市县三级界线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走访制度,做好界线档案管理,落实边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的措施和责任。稳妥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加强南太湖边界地区民政部门工作对接,规范做好市、县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驻地迁移报批工作。贯彻落实部、省《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精神,全面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提高地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项目审批"跑一次"改革力度,创新地名掌上服务、一站服务,加快推进地名地址库建设。继续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和利用,积极开展地名图录典志编撰和地名文化产品开发等成果转化。深入挖掘地名文化,保护地名文化遗产,创新载体加大地名文化宣传及传承。

九、有效强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能力。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强殡葬基本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全市新建骨灰堂5个,殡葬馆火化设施设备改造率达到75%。强化骨灰去向跟踪,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5%以上。督导长兴县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和安吉县全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德清县全省树葬试点工作,全面推行"身后一件事"联办机制。完成与民政联办的公墓脱钩工作。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核对完善,完成1950年以来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和集中登记以来的婚姻登记数据电子签名工作,婚姻登记纸质档案电子化归档率达到70%以上。贯彻落实《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做好跨区域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

十、探索建立移民融入发展机制。深入实施"入千村、访万户、问需求、建档案、办实事"活动,加强困难移民、重点对象、薄弱移民村信息动态管理,及时回应移民诉求、化解矛盾,突出精准施策,分类推进移民帮扶工作,守住移民稳定底线。加强安吉县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严格执行移民安置验收政策,高质量推进移民安置工作。优化后扶项目安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积极开展移民技能培训。推广村集体抱团发展模式和智慧村居建设做法,探索后扶项目集体收益分配方式,加快移民增收致富、移民村集体经济壮大和移民美丽家园建设步伐,助推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移民村。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移民安置资金稽查,优化整合后扶稽查和资金内审,加强移民资金末端监管,提升项目和资金使用绩效,稳步提高移民收入水平。

十一、深化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高质量完成民政办事事项颗粒度细化工作,试点推广"逝者身后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群众眼中"一件事",牵头建设"无证明社区",助推"无证明城市"打造,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民政服务领域延伸。强化大数据运用,全面启用民政综合信息化工作平台,深入开发运用"智慧民政"工作助手,推动更多的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和"一证办""掌上办""提速办""自助办""基层可办"。聚焦便民服务,结合实际开发"互联网+养老""互联网+社会组织""互联网+婚姻登记服务"等民政信息化应用。打破部门、处室职责边界,开展民政核心业务梳理,进行流程再造,扎实开展政府数字化转型应用项目构建工作,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

十二、强化提升民政综合服务能力。稳妥推进机构改革,保障"三定"规定全面落实。继续探索基层民政力量增强工作机制,进一步摸清基层民政干部底数,制定出台符合各区县实际的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有效配齐配强民政干部。加大民政干部分类培训,锻造专业、实干、高效的民政队伍。探索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在民政服务领域的职责定位,持续拓宽范围,提升民政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加大民政领域各类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民生实事项目等民政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全年任务。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推进机关内部法制规范系统化建设,加强内部法制、执法机构,加强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力量的引进使用。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重点开展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孤残儿童康复养育、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等地方标准研制,完成3-5个市级标准的研制,在省级以上标准争取创设方面取得突破。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认真谋划开展民政领域主题宣传。注重发现和深挖基层民政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开展全市"最美民政人"、民政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全面加强民政领域平安建设,保障各项工作安全运行。完成民政综合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加快推进民政综合大楼改造提升工程。

十三、持续深化"清廉民政"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大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落实《关于推进建设清廉民政、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组织开展民政领域"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抓早抓小抓前,强化巡察检查,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强化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及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制度建设。深入排查民政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点,健全完善廉政防控措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养老服务资金、福彩公益金、移民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守住底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附:市民政局2019年六大工程项目清单

 

  

附件

市民政局2019年六大工程项目清单

项目

目标内容

 

任务指标

 

推进节点

 

牵头

单位

 

责任

主体

 

序号

类别

名称

1

养老服务提质工程

 

 

 

 

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建成25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引进社会化主体运营,实现多元化服务功能,通过达标验收。

吴兴区4家;

南浔区4家;

开发区(度假区)2家;

德清县5家;

长兴县5家;

安吉县5家。

3月底前,根据市定任务落实各个县区任务指标;

6月底前,完成60%建设任务;

9月底前,完成80%建设任务,70%投入运营;

11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运营任务,做好达标验收。

养老处

各区县民政局、有关乡镇街道

2

城乡社区照料中心社会化

城乡社区照料中心基本实现社会化运行,实现多元化服务功能。

各区县城乡社区照料中心实现100%社会化运行。

3月底前,根据市定任务落实各个县区任务指标;

6月底前,要求达到80%社会化运营;

9月底前,要求达到90%社会化运营;

11月底前,基本完成社会化运行,做好达标验收。

养老处

各区县民政局、有关乡镇街道

3

养老护理员专项能力培训

提高养老机构在职护理持证上岗率。

各区县养老机构在职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

3月底前,做好培训方案,对接培训单位;

6月底前,举办1-2期培训班;

11月底前,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养老处

各区县

民政局、

市养老服务业协会

4

养老服务政策创新完善

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重点加大民办养老机构运行经费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的补助力度,推进养老产业的发展,全市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出台《促进湖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4-6月,做好前期调研;

7月底前,召开全市养老服务工作会议;

10月底前,出台并实施新政策。

养老处

各区县

民政局

5

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依托局信息大平台建设,结合智慧养老服务试点,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居家照料中心信息化管理市级平台建设。

开展全市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构架调研,完成项目框架制定,启动开发建设。

结合局综合信息化平台二期开发建设,力争6月底前完成构架调研,8月底前制定项目框架,11月底前启动开发建设。

养老处

办公室

——

6

社会救助精准工程

 

 

救助信息大整合

加快推进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利用省级平台,构建市级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实现部门协同、政策统筹、数据共享的综合救助格局。

根据省级平台建设情况推进。

4-6月,集中开展"大救助"体系调研;

7-9月,完成调研、出台政策;

11月底前总结上报阶段性成果。

社救处

各区县

民政局

7

救助效能大提升

修订完善支出型贫困救助政策,完善低保认定制度,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落实,加强、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指导各区县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提高救助合力和实效。

放开刚性支出范围,加大扣减力度;督查各项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精准性。

3-6月集中开展走访,采集个案;

7-9月完成调研;

10月底前修订出台政策。

社救处

各区县

民政局

8

救助群体大覆盖

出台政策,对低收入家庭中,依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病患者,经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出台相关救助政策。

3-4月,拟定政策,布置工作安排;

6月底前出台政策,落实举措。

社救处

各区县

民政局

9

基层治理品牌工程

 

 

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

通过公益创投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市社会组织服务城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负责对61个公益项目实施期间的指导和监督评估。

2月份,完成项目签约;

6月底,开展中期评估;

12月底,完成终期评估及项目总结。

社管局

吴兴区、南浔区民政局

10

加快推进幸福邻里中心建设

在全市建设一批幸福邻里中心,并逐步实施社会化、专业化运作,着力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运行机制,进一步创新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新建幸福邻里中心50家。(吴兴区15家,南浔区6家,开发区6家,度假区3家,德清县8家,长兴县6家,安吉县6家)。

2-4月,细化幸福邻里中心建设任务,拟定幸福邻里中心建设名单;

5-10月,加大幸福邻里中心建设指导和督导力度;

11-12月,完成幸福邻里中心建设任务。

基政处

各区县

民政局

11

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新增一批持证社会工作人员,加强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培训,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新增持证社工500人以上。(吴兴区95人;南浔区90人;开发区20人;度假区20人;德清县90人;长兴县95人;安吉县90人)

3-4月,组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

5-6月,组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工作;7-9,开展南太湖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育培养工程;

10-11月,举办社会工作论坛,选拔第三批南太湖社工领军人才。

基政处

各区县

民政局

12

慈善福利普惠工程

 

 

 

湖州市儿童福利院

推动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尽快完成项目立项。

2019年底完成项目立项。

4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对接,起草项目可行性方案;

6月底前,向市政府汇报项目概况,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9月底前,做好项目立项前期准备工作;

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报批。

社福处

——

13

完善慈善基地建设

发挥慈善基地作用,引入优秀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充分激发基层慈善基地工作活力,增强慈善服务精准能力。

各县区慈善基地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3月底前,根据市定任务落实各个县区任务指标;

11月底前,各县区慈善基地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慈善项目质量,打造慈善文化品牌。

社福处

各区县

民政局

14

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与特教学校校企合作

建立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与特教学校合作关系,依托企业,利用教学资源,互补双赢,共同发展,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

各区县至少确定2家企业,与特教学校建立合作关系。

4月底前完成对学校和企业双方需求摸底工作;

6月底前完成项目签订并启动;

11月正式运行。

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

各区县

民政局

15

中福在线陵阳路销售厅建设运营

完成销售厅投注区、警务室、柜员区、彩民休息区、即开票自助售票区等功能区域建设,为彩民购彩提供舒适的购彩环境及优质的购彩体验。

在5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并组织施工进场,8月初完成销售厅建设并投入运营。

4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标审批工作;

5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并组织施工进场;

8月初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

市福彩中心

——

16

绿色殡葬示范工程

 

 

公益性骨灰堂建设

完善全市节地生态安葬设施,2019年全市新建骨灰堂5个,更好满足群众安葬需求,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吴兴区1个;

南浔区1个;

德清县1个;

长兴县1个;

安吉县1个。

5月前完成骨灰堂选址;

7月前完成招投标程序;

12年底前完成骨灰堂主体建设。

社事处

各区县

民政局

17

市殡仪服务标准化建设

制定我市殡仪服务地方标准。

完成走访调研、项目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交流;做好殡仪服务标准项目的制定、修订、送审、专家论证等工作。

2019年4月底前,完成各殡仪馆走访调研,资料收集,项目立项论证;

2019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分析和专家研讨交流;

2019年9月底前,完成殡仪服务标准初稿,开展论证,修订完善;

2019年12月底前,殡仪服务标准基本定稿。

市殡仪馆

安吉县

殡仪馆

18

民政与乡镇(村)联办公墓脱钩

完成与民政联办的灵安公墓、桂花山公墓(含桂花山二分场)、南浔陵园脱钩工作

灵安公墓

桂花山公墓(含桂花山二分场)

南浔陵园

6月底前,梳理完成有关联办公墓历史沿革及台帐;

7月-9月底前,做好与有关部门和乡镇对接;

12月底,完成脱钩工作。

社事处

吴兴区

南浔区

开发区

19

公共服务领跑工程

 

 

 

 

民政助手app开发运用

完成民政助手app开发,为全市基层民政干部配备并培训使用,进村入户提供服务、解决问题。

上半年,完成民政助手配备与培训,全面推开使用;

下半年,"民政助手"覆盖90%以上乡镇(街道),启动民政助手浙政钉版二期开发。

3月底前,完成集中培训,在局系统、各区县内测试运行;

4月底前,完善功能设置,市、区(县)两级推开使用;

6月底前,与浙政钉平台完成对接,启动二期开发;

9月底前,民政助手村(社区)配备使用基本全覆盖。

办公室

各区县民政局、各业务处室

20

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网上联办

对接省民政厅和市跑改办,率先推动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由线下联办转向线上联办,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

全面实现市级社会组织审批线上联办,6月底前,线上联办可办率达100%。

3月底前,对接市跑改办及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启动市级社会组织线上联办;

4月底前,启动线上联办集中培训,完成软件安装配置工作;

5月底前,培训率、软件安装率达80%以上,全面开展线上联办服务。

办公室

社管局

民政窗口

21

逝者身后"一件事"联办

总结推广安吉"逝者身后一件事"联办机制,在全市开展以提供居民自死亡、办丧、火化入葬直至销户、停发社保的联办服务,打造殡葬服务示范品牌。

实现全市各区县"逝者身后一件事"联办机制全覆盖。

4月底前,全面会商调研,确定全市民政系统联办工作方案;

5月底前,落实人员、资金、系统平台等保障措施,市级层面出台文件;

6月底前,召开现场会,各区县全面启动"逝者身后一件事"服务机制。

办公室

社事处

各区县

民政局

22

完善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信息采集机制

深化"入千访万"活动,与人社、公安、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协作,实现移民信息的精准核定。

各区县完成移民户走访调研,核准移民信息,摸排困难移民家庭,梳理移民合理诉求,制定相应措施,做好系统数据录入。

3月底前,完成移民人口核减及录入工作;

8月底前,完成移民户走访调研,梳理移民合理诉求,制定帮扶措施。

社救处

各区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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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综合大楼改造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民政综合大楼改造提升工程,年底前主体改造基本完成。

完成民政综合大楼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招投标,上半年进场施工,下半年完成初步改造。

5月底前,完成设计招投标;

6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投标,工程进场;

年底前,初步完成大楼整体改造。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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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