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280/2021-00151 | 成文日期: | 2021-10-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民〔2021〕36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民政局 |
湖民〔2021〕36号
湖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湖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基础性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
吴兴区、南浔区民政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社发中心):
为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湖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开展情况纳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总体运行情况评估项目,由区民政部门组织实施,评估结果作为运行补助的拨付依据。各区民政部门可结合本《标准》制定个性化服务要求。
附件:《湖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标准》(试行)
湖州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14日
湖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印发
附件
湖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标准(试行)
设施等级 | 基础性服务标准 | 总分 | |
统筹服务 | 差异服务 | ||
1A | 1.情况排摸:开展本辖区内除社会救助探访关爱老年人之外的老年人基本信息采集和摸底调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10分); 2.探访慰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筹安排,对辖区内除社会救助探访关爱老人之外的独居、孤寡、高龄等老年人上门探访慰问,其中失能失智的独居、孤寡老年人每人每周不少于1次;失能失智的高龄老年人和能力完好的独居、孤寡老年人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能力完好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季度不少于1次,名单由乡镇街道提供。(20分,每少1人次扣0.1分)。 小计30分 | 1.集中服务:在公共区域提供理发、修剪指甲等个人卫生服务;家电修理、缝补等家政服务;健康、心理、法律等咨询服务,每年度不少于6次(12分,每少1次扣2分); 2.日常活动:开展有关安全防护(防诈骗、居家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提供健康促进(养生保健、传染病预防、慢性病防治等)、数字智能生活(手机、家电、网络应用等)、文体艺术(体育运动类、文学艺术类、编制手工类等)等培训指导,每年度不少于6次(12分,每少1次扣2分); 3.节庆活动: 结合传统节日(如元旦、春节、元宵、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或当地文化习俗开展节庆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16分,每少1次扣4分)。 小计:40分 | 70分 |
2A | 1.集中服务:在公共区域提供理发、修剪指甲等个人卫生服务;家电修理、缝补等家政服务;健康、心理、法律等咨询服务,每年度不少于8次(16分,每少1次扣2分); 2.日常活动:开展有关安全防护(防诈骗、居家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提供健康促进(养生保健、传染病预防、慢性病防治等)、数字智能生活(手机、家电、网络应用等)、文体艺术(体育运动类、文学艺术类、编制手工类等)等培训指导,每年度不少于8次(16分,每少1次扣2分); 3.节庆活动:结合传统节日(如元旦、春节、元宵、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或当地文化习俗开展节庆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16分,每少1次扣4分); 4.康养服务:组织义诊、健康检查等服务,每年不少于1次(7分); 5.社会工作:记录完整的社工服务案例不少于1个(个案或小组、社区)(5分,无案例扣5分,记录不完整扣1-5分)。 小计:60分 | 90分 | |
3A | 1.集中服务:在公共区域提供理发、修剪指甲等个人卫生服务;家电修理、缝补等家政服务;健康、心理、法律等咨询服务,每年度不少于10次(20分,每少1次扣2分); 2.日常活动:开展有关安全防护(防诈骗、居家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提供健康促进(养生保健、传染病预防、慢性病防治等)、数字智能生活(手机、家电、网络应用等)、文体艺术(体育运动类、文学艺术类、编制手工类等)等培训指导,每年度不少于10次(20分,每少1次扣2分); 3.节庆活动:结合传统节日(如元旦、春节、元宵、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或当地文化习俗开展节庆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16分,每少1次扣4分); 4.助餐服务:组织日常助餐、配送餐服务,年度正常运营达250天(10分,每少10天扣0.5分),日均就餐达10人次(10分,每少1人次扣1分); 5.康养服务:组织义诊、健康体检等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14分,少1次扣7分); 6.社会工作:记录完整的社工服务案例不少2个(个案或小组、社区)(10分,少1个扣5分,记录不完整扣1-10分)。 小计:100分 | 130分 | |
4A | 1.集中服务:在公共区域提供理发、修剪指甲等个人卫生服务;家电修理、缝补等家政服务;健康、心理、法律等咨询服务,每年度不少于12次(24分,每少1次扣2分); 2.日常活动:开展有关安全防护(防诈骗、居家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提供健康促进(养生保健、传染病预防、慢性病防治等)、数字智能生活(手机、家电、网络应用等)、文体艺术(体育运动类、文学艺术类、编制手工类等)等培训指导,每年度不少于12次(24分,每少1次扣2分); 3.节庆活动:结合传统节日(如元旦、春节、元宵、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或当地文化习俗开展节庆活动,或结合实际开展特定主题活动(如集体生日会、特殊纪念日等),每年不少于6次(24分,每少1次扣4分); 4.助餐服务:组织日常助餐、配送餐服务,年度正常运营达250天(10分,每少10天扣0.5分),日均就餐达10人次(10分,每少1人次扣1分); 5.康养服务:组织义诊、健康检查等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14分,少1次扣7分); 6.养老顾问:设有专人专岗提供养老服务政策解读、养老规划咨询、链接养老服务资源等服务(14分,无专人专岗扣7分,服务记录不完善扣1-7分); 7.社会工作:记录完整的社工服务案例不少于2个(个案或小组、社区)(10分,少一个扣5分,记录不完整扣1-10分)。 小计:130分 | 160分 | |
5A | 1.集中服务:在公共区域提供理发、修剪指甲等个人卫生服务;家电修理、缝补等家政服务;健康、心理、法律等咨询服务,每年度不少于12次(24分,每少1次扣2分); 2.日常活动:开展有关安全防护(防诈骗、用电气安全、居家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数字智能生活(手机、家电、网络应用等)、文体艺术(体育运动类、文学艺术类、编制手工类等)等培训指导、养老相关政策宣讲等培训,每年度不少于12次(24分,每少1次扣2分); 3.节庆活动:结合传统节日(如元旦、春节、元宵、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或当地文化习俗开展节庆活动,或结合实际开展特定主题活动(如集体生日会、特殊纪念日等),或文娱拓展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24分,每少1次扣4分); 4.助餐服务:组织日常助餐、配送餐服务,年度正常运营达250天(10分,每少10天扣0.5分),日均就餐达10人次(10分,每少1人次扣1分); 5.康养服务:组织义诊、健康检查等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14分,少1次扣7分); 6.养老顾问:设有专人专岗提供养老服务政策解读、养老规划咨询、链接养老服务资源等服务(14分,无专人专岗扣7分,服务记录不完善扣1-7分); 7.社会工作:记录完整的社工服务案例不少于4个(个案或小组、社区)(20分,少一个扣5分,记录不完整扣1-20分); 8.社会支持:培育或支持老年人志愿服务组织(体现银铃互助、时间银行等性质),每年不少于2个(10分,每少1个扣5分),且该组织提供为老志愿服务每年不少于4次(10分,每少1次扣2.5分)。 小计:160分 | 190分 |
注:1.统筹服务中的"探访慰问"工作由区民政局统筹协调、落实责任主体,以乡镇(街道)、社区(村)为单位协调安排,做到辖区符合条件老人都能兼顾,可以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不遗漏不重复;
2.基础性服务得分达到总分的90%以上给予运行补助(包括基础性服务补助和个性化服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