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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1-11-08 字号:[ ]浏览次数:


湖州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湖民罚决字〔2021〕第2000004号



当 事 人:湖州市新雅思培训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30500663930911P

法定代表人:王国强

住所:湖州市广场后路67号


本机关查明:湖州市新雅思培训学校存在连续2年以上未按照规定参加年检等问题。

上述违法事实,由《社会服务机构档案资料》《湖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2019年度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湖州市民政局2019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果公告》等证据予以证实。

本机关认定:湖州市新雅思培训学校未按照规定参加年检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依法对湖州市新雅思培训学校作出撤销登记处罚决定。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湖州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3日





单位地址:金盖山路66号  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  313000

联 系 人: 姚华   钟鑫爱   电话: 202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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