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280/2021-00005 | 成文日期: | 2021-03-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民政局 |
一、总体要求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也是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进之年。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市委市政府“一四六十”工作体系和“聚力‘三服务’,‘五战’开新局”活动部署,锚定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建设目标,全力落实“省民政30条”“市民政28条”,深化改革创新,坚守安全底线,更高水平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推动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起好步、开好局,为湖州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主要指标是:新建幸福邻里中心50家、社会工作站50家,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新增15家品牌社会组织、15个品牌项目和15名社会组织领军人物,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累计参评率达到60%以上。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1000元以上。实施1600户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新增9个康养联合体试点;县级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人数达到20人。建设100家儿童之家,市儿童福利院新建工程基本完成;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现100%实体化运作。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80%,建有骨灰堂的乡镇(街道)比例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坚持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围绕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五大体系”建设,聚力实施“七大行动”,推动全市民政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1.聚力实施“三化”建设赋能行动。推动民政数字化、法治化、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加快民政工作方式现代化转型。围绕“1542”工作思路,深化民政数字化改革,强化养老服务数字场景开发运用。以大救助信息应用为支撑,推进救助“一件事”集成联办。高标准建设数字驾驶舱、地名地址库、智慧殡葬等项目,做好逝者身后“一件事”平台迭代升级。加快民政全领域信息归集,完善收集、分析、决策、评价、共享机制。出台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民政法治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民政法治制度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执法监管体系、法治保障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创制、合同审查中的作用发挥,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监管、“互联网+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常态化、数字化。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契机,加快民政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积极推动地标升格为省标、国标。加强现有标准的宣传推广,提升实施绩效。
2.聚力实施基层治理共建行动。抓实抓细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实现村(社区)基础信息数据化。深化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工作,以中心城区社区协商议事试点和国家级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为抓手,拓展多方主体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完善幸福邻里中心服务功能,打造一批体现湖州特点的未来社区“居民会客厅”和城乡社区服务综合体。探索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动社区治理数字化、精细化。坚持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两手抓”,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管理,完善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推进社会组织“一引领双孵化”机制,做好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强化社会组织政社脱钩后党的全面领导。完成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搬迁,创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继续培育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和领军人物,充分发挥枢纽型、支持性社会组织作用。拓展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空间,做好第六届公益创投,谋划筹建全市社会治理学院。健全社工人才全链条培育机制,全年新增持证社工1500人、南太湖社工领军人才60名;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持证社工数超50人。
3.聚力实施精准救助强效行动。对标共同富裕示范先行,更加注重社会救助作为第二次分配的公平与效率。动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低保边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完善多维度贫困评估指标体系,适度放开救助财产限定条件,拓展社会救助类型和对象,加大支出型贫困家庭、相对贫困对象救助力度。加强外来人口临时救助,健全完善与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相适应的“救急难”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逐步开放其他专项救助。推动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助力低收入农户增收。推广精准识贫、主动发现、长效帮扶试点成果,健全线下主动发现、线上主动预警模式。探索社会救助体制改革,建立县级智慧救助服务联合体。发挥社会工作站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更宽领域参与救助工作,积极发展服务类救助。深化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维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4.聚力实施幸福颐养提质行动。编制全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养老机构布局专项规划。推动《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地方立法,出台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意见,制定养老服务机构提标补助办法。修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标准》,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清单》。创新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设置。加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服务保障,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探索推进康养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医康养一体化发展。健全城乡三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成4家县级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4家乡镇敬老院。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推动养老机构党建工作全覆盖,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和安全管理。创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制,推进养老服务财政补助由“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引育提升工程,加强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认定,为养老服务康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储备人才。
5.聚力实施福利慈善暖心行动。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提升儿童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市县两级未成人保护机构实体化运作,开通市县两级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打造“一站式”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平台。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最后一公里”关爱服务体系,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队伍。严格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做好扶残助残系列援助行动,支持残疾人集中就业。制定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实施“1234”发展计划,提升慈善基地运营品质,推进慈善事业组织化、多元化、专业化、智慧化、规范化发展,实现慈善信托备案零突破。组织“中华慈善日”、“慈善宣传月”等系列宣传,倡导开展好“慈善一日捐”活动。引导慈善力量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有效衔接,进一步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功能。全力保持福利彩票销售稳定,做好福彩公益金筹措。
6.聚力实施专项服务提升行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制定完成全市殡葬服务设施规划。巩固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联合开展殡葬延伸服务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节地生态安葬推行力度,加快骨灰堂、树葬等设施覆盖,推进集中治丧点建设。优化殡葬服务供给,提高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标准。深化婚丧礼俗改革,将丧事简办、婚事新办等要求纳入社区公约、村规民约。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场地标准化建设,全市婚姻登记场地全部达到国家3A级以上标准。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颁证服务,指导筹建市级婚姻家庭协会。加大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力度,补充完善婚姻电子证照库。依法规范行政区划管理,稳妥开展吴兴区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完成浙皖线、吴德线界线联检。加强地名文化挖掘保护。精细实施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强化水库移民项目督查。做优水库移民服务管理,促进水库移民群体和谐融入。
7.聚力实施民政力量增能行动。聚焦“机关、基层、专业”三支队伍建设,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蓄水铆力。注重优化机关队伍结构,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推进年轻干部培养计划,落实“一对一”师徒帮带机制。规范干部日常管理,做好干部招录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加强考核考勤、因私出国(境)、个人事项报告、谈心谈话等工作。配齐配强基层民政专职服务队伍,在乡镇(街道)足额配有至少3名民政工作人员,村社落实一名民政综合业务协理员。完善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落实好村儿童主任等基层服务人员待遇。举办全市乡镇(街道)民政干部培训班,落实“市到乡、县到村”基层民政队伍常态培训。适应发展需要,加大专业人才引育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化运作等方式,吸纳一批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参与到社区治理、社会救助、社会事务中来,全领域增强专业化力量。
三、工作保障
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贯彻工作始终,持之以恒推进民政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七大行动”提供组织、规划、财政、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撑。
1.坚决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认真组织民政系统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全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实施《关于推进“建设清廉民政、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推进“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建设,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导向,抓好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组织支部工作亮晒比拼,抓好党员培养与发展,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梳理民政廉政风险点,细化“一岗双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筑牢廉政防线。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党务公开工作,开展季度分析汇报。
2.编制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高水平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养老服务发展、殡葬服务机构两个专项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政策举措和重点项目等。加强沟通对接、上下联动,注重省、市、县三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配套衔接,争取将民政规划重点内容纳入市县总体规划。强化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确保规划部署落到实处。注重民政政策理论课题研究,提升民政干部理论研究能力,促进民政工作更具前瞻性、科学性。
3.加强民政工作综合保障能力。推进民政“大督查”机制建设,全力做好省、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民政工作财政保障力度,人均地方财政安排民政事业费稳定增长。强化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行为,做好内控、统计等工作。挖掘宣传民政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大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加大民政工作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强化舆情监测应对,规范信访工作秩序。
4.切实防范民政领域安全风险。坚持把民政领域各类安全隐患防范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民政系统“全领域”“全链条”安全防控体系。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压实到人、措施实施到位、隐患消除到底,确保“一老一小”、救助、婚登、殡葬等民政服务机构平安稳定。根据疫情变化,科学精准实施防控措施,在满足防疫前提下,实现各项民政业务和机构有序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