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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侯:坚决扛起强基兜底赋能职责 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再立民政新功
发布日期:2021-06-21 字号:[ ]浏览次数:

省民政厅召开机关干部大会

坚决扛起强基兜底赋能职责

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再立民政新功

 王剑侯上专题党课

为进一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砥砺品格,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精神之舵,凝聚奋斗之力,6月16日上午,省民政厅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剑侯以“坚决扛起强基兜底赋能职责,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再立民政新功”为主题,为全厅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十四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

“实现共同富裕既是中国人民自古以来的追求,也是新时代实现人民幸福、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既是传统科学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也是社会主义在中国落地生根发展壮大的实践方向;既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之基、初心之要,也是我党革命斗争矢志不渝的一贯追求。” 党课伊始,王剑侯结合工作经历和学习调研体会,与大家作了深入交流。他指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是一个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也是历史赋予浙江的一项重大使命和光荣任务。进入两个百年交汇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现实可能和扎实基础。回溯民政职能演进的千年历史脉络,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推进,民政在共同富裕中肩负着越来越重要的职责,如今最困难最弱势群体的兜底保障在民政,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在民政,最基层的服务和治理平台在民政,最广泛的社会力量在民政,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基础作用。在“十四五”规划中,浙江民政深入贯彻落实“民政30条”,锚定高水平打造“四个标杆区”的总目标,以“九大先行计划”“十大建设工程”为主抓手,着力提升民政服务供给质量,创新民政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服务需求,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王剑侯紧紧围绕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和《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赋予民政部门的新使命,指出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内涵特征,明确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目标任务,着力抓好创新性探索性突破性的重大举措。一是要全面打造“善行浙江”。实施“崇尚行善、扶危济困”公益慈善先行计划,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兴办社会公益实体。大力发展枢纽型、资助型、行业性公益慈善组织,提升慈善基地服务能力。建立全省统一的慈善服务信息平台,打造以“慈善公益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慈善活动,构建“食物银行”网络,规范网络募捐活动,完善慈善组织监管制度;二是要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养老问题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解决。实施“养老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计划,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发展普惠养老和互助养老,完善推广“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模式。全面推进智慧养老,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新业态新模式。完善养老护理员教育培训、技能认定和信用管理制度,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提高到25人以上。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解决失能失智人群护理难题,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数58%以上。加大农村、海岛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三是要全面建立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实施“积极主动、精准高效”智慧救助先行计划,实现经济状况统一核对、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救助需求统一发布、救助绩效精准评估。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实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到2025年低保标准最低的县保障标准要达到1.3万元。实施助力困难群众共同富裕“七大行动”,推进预防性、发展性救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人文关怀和幸福清单全覆盖行动计划,实现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救助家庭关爱率、救助幸福清单问题联办解决率“三个100%”。

王剑侯强调,全省民政系统要深刻认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是一项长期、全面的工作,要坚决扛起强基兜底赋能职责,以钉钉子的战略定力,广泛发动各方力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一是要迅速抓好全省民政系统的传达学习。聚焦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及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把精神传达到全省民政系统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二是要尽快出台贯彻落实的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民政领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指标、改革突破和重大抓手“三张清单”,逐项逐条分解落实。按照“每年有新突破、5年有大进展、15年基本建成”的总体安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任务书、施工图和时间表,实行清单管理、对表推进、销号制度,确保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三是要健全完善工作保障和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专班制度,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党委、政府部署,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协同推进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优势,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形成工作推进的强大合力。

专题党课上,王剑侯还对全厅党员干部提出针对性要求,勉励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奋力推动“四个标杆区”建设,努力建成一批具有浙江民政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贡献民政智慧和力量。

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厅大院内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其他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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