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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280/2021-00140 成文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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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民政局关于征求《湖州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湖州市民政局关于征求《湖州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3 16: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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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民政局关于征求《湖州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待发布),我们编制了《湖州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1923日至930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话(传真):2100576,联系人: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附件:《湖州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民政局

2021923





湖州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进湖州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湖州市养老事业与产业在"十四五"期间的更好更快融合发展,根据《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民政30条"、湖州市"民政28条"精神,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规划基期为2020年。

一、发展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湖州市按照"9643"的养老服务布局,全面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养老事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健全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市场机制及人才队伍等政策保障体系,养老服务基础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老年群体满意率全省第三,为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专栏1  "9643"养老服务布局

   96%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在机构养老,3%的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表1 :"十三五"时期湖州市养老服务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2020年

目标值

2020年

完成情况

1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化养老床位数

-

≧50

58.96

2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

29.5

40

42.6

3

护理型床位占比

%

32.4

≧55

55.5

4

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比

%

52

≧70

65.7

5

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率

%

13.9

≧60

65.3

6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率

%

65.6

100

100

7

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占老年人口比

%

2.5

≧3

2.9

     1. 大力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创新开展区县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市三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面覆盖。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80家,机构养老床位30358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19938张,占比65.7%,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率65.3%,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化养老床位数58.96张。

2. 有效提高养老服务质量。通过政府补贴形式,委托专业的养老服务组织为困难、孤寡、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参与,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率达100%。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连锁化运营,培育具有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6家。

3. 创新养老服务有效机制。建立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依托现有"12349"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线上+线下的整合和闭环运作。拓展养老服务"三社联动",积极引入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和专业社工,促进养老服务在"家门口"实现设施、资源、功能和服务上的充分整合和拓展提升。开创"中央食堂"新模式,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65%以上的城乡社区。深化医养结合服务,开展康养联合体建设,建成省级康养联合体试点7家,全市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56家,与医疗机构合作的77家。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育力度,建立分层分类的精准培训体系,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13人。

(二)面临形势

湖州是老龄化较高的地区,老年人口发展趋势呈现高龄倍速化、城乡差异化发展,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正处在区域战略地位持续彰显期、生态红利加速释放期和高质量赶超发展奋力蝶变期,区位便捷、生态优美、文化深厚、城乡协调、社会和谐等叠加优势将不断凸显,为全市发展带来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

2020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71.24万人,占总人口的26.57%。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0.42万人,占总人口的3.89%。预计到2025年,全市老龄人口数量将达88万人左右,占比达28.55%,预期在2035年左右达到老龄化峰值,老龄化的比例将超过35%,高龄化、失能失智群体比例明显扩大。

表2:湖州市老龄化趋势分析








(三)问题和不足

围绕老年人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建设"重要窗口"要求,湖州市养老服务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城乡养老发展不够均衡,设施布局不尽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布局不合理,农村地区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闲置和中心城区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紧缺的现象并存。二是养老服务供给不够精准,品质效能有待提高。养老服务政策保障标准偏低,养老机构服务智慧化、标准化程度不高,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未完全发挥其应有功能,存在重硬件、轻软件现象,养老服务供给不够多元,不能满足个性化需求。三是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不足,体制机制有待突破。民政与卫健、医保等部门资源整合、协同推进力度不大,政策机制难以打通,基层医疗资源辐射养老服务、促动医养结合发展的积极性不高。养老护理员队伍年龄偏大、待遇偏低、文化偏低、职业认同感偏低,专业人才招引难、留不住,特别是医康养护结合型人才比较缺乏。四是养老服务获取不够便捷,数字化治理水平不高。数据挖掘分析应用度不够,服务于养老监管指导效能有待于进一步深化,老年人体验智慧养老的便利性和获得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抓建党百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历史机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以实现城乡养老无差别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需求侧改革为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聚焦失能失智,聚焦人才队伍,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的公共投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从经济困难的兜底养老服务,逐步拓展到高龄、失能等身体困难老年人的普惠养老服务。将更多养老服务资源辐射农村,有效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问题,促进养老服务城乡均衡发展。

——致力体制机制创新。深入开展养老服务需求侧改革,建立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常态化评估机制,建立需求评估、服务供给、政策制定的工作闭环。推动财政补助从"补供方"转向"补需方"。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制和公建民营,建立灵活的薪酬体系和用人机制。探索建立由政府和个人共同分担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更好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和服务需求。  

——完善居家养老格局。明确家庭赡养照顾老年人的责任,发挥家庭在养老服务中首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支持家庭基本养老功能,加强居家养老专业力量支撑,为家庭照护营造良好环境。深化养老服务"三社联动",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及专业社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培育养老服务团队。开展分类分层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建立健全养老人才激励体系,落实持证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和培训补助,突破养老护理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加大人才储备、提升人才素质,加大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医康养结合型专业人才、数字化养老服务人才等引进培育力度。

   (三)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全面建成机构养老服务专业、社区综合照护可及、居家需求支持有力、机构社区居家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福利、普惠和市场定位清晰的多层级服务保障体系形成。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8人,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的比例达到18%。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张,每万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到20张,全市建成100家以上康养联合体,以康养体系为特色,数字化养老为突破,湖州特色的城乡养老无差别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打响"幸福养老、湖州更好"品牌。

到2035年,所有在湖州市的常住老年人口同等享受养老服务和老年福利政策,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充分彰显,湖州养老服务业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示范样本。推进养老服务需求有效采集和智能分析,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供给精准按需配置。

表3:"十四五"时期湖州市养老服务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完成值

2022年完成值

2025年完成值

1

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13

21

28

3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5

58

60

4

每万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张)

3.38

10

20

5

康养联合体数(个)

7

40

100

6

养老护理员高级、技师比例(%)

12

15

18

7

每万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人)

30

35

40

8

县(区)智慧养老院数(个)

-

6

12

10

市、县(区)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平台数(个)

-

1

3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谋划湖州养老策略

1. 完善养老服务公共设施    

(1)推进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按 1 万名常住老年人配建不少于 300 张床位为规划单元。一个规划单元内,将养老机构分多处设置,老年人高密度居住区(>3000 人/平方公里)的老年人500 米内、中密度居住区(1000—3000 人/平方公里)的老年人 1000米内建有 1 家养老机构,做到机构跟着老年人走,让养老服务触手可及。按照适度集中、分类照护、盘活资源等原则,通过撤并或新建区域性敬老院,实行区域特困对象集中照护,空余机构资源则通过环境设施改造、消防安全达标、康复辅具配置,转型为面向社会老年人的普惠性公办机构或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聚焦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探索推进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新建公办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总床位的60%,存量机构要通过改造提升达到标准,到 2025 年,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比达到 60%。

专栏2  护理型床位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配置护理床,具备移动、防滑、辅助起坐等基础护理功能;或配置普通床位并按完全失能人员1:3、部分失能人员1:6的比例配备养老护理人员。

   2、老年人居室、卫生间、浴室、餐厅、公共活动空间实现无障碍。

   3、配备协助失能老年人移动、就餐、洗浴、如厕等基本生活和服务所需辅助器具。

   (2)织密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等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确保老旧小区和新建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促进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置更加合理,结合区域面积、人员流动等情况进行微调,试点推开符合农村需求的区域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在山区和区域面积较大、老年人口较为集聚的社区,打补丁布局小区和自然村级设施,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圈。城乡统筹推进助餐服务,精细老年食堂、助餐站点布局,引导助餐服务"向农村、小区嵌入",重点在成型商品房小区、拆迁安置小区、农村集中居住片区等加强站点布局。

(3)加大认知障碍照护供给。认知障碍照护从分散转向集中,市及30 万人以上的县(区)建有专门的认知障碍照护机构,30 万人以下的县(区)在养老机构里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认知障碍床位占机构总床位数的10%左右。制定认知障碍老年人筛选评估、服务评估、服务提供及设施配件等标准,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和师资培训。依托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探索设置认知障碍照护站,引入专业照护组织,为认知障碍老年人提供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精神支持、社会交往等专业服务,提高失智老年人生活质量。到 2025 年每万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达到20张。

专栏3  认知障碍照护专区

   1、照护专区布局应采取单元模式,单个照护单元不宜超过20张床位,每个专区可根据条件设置1个或多个单元。

   2、照护专区的床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5㎡,照护单元内的单人间卧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双人卧室不低于16㎡,原则上以单人间为主。

   3、照护单元应合理布局老年人公共活动区域,空间面积满足照护服务需要。

   2. 重塑养老服务体制机制

(1)推动养老服务机制创新。探索开发养老服务精准按需配置系统,建立湖州市养老服务需求常态化分析评估机制,建立专业评估队伍,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动收集养老服务有效数据,形成需求评估路径闭环,根据常态化评估大数据分析结果,精准制定养老服务供给政策、开设个性化服务项目、解决供需矛盾。创新公共财政有效促进机制,平衡好保基本和促发展关系,统筹和整合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星级评定补助、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根据养老服务发展阶段性特点和矛盾,逐步实现财政补助方式从"补供方"转向"补需方"。

(2)厘清各层级养老设施定位。以"3+1"居家综合照护体系建设导向(即综合型、示范型、标准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邻里中心),进一步明确各层级养老设施的功能和运营模式。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定位为综合枢纽设施,实现一站式综合服务、一体化资源统筹、一网覆盖信息管理和一门式办事窗口功能。镇街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定位为以中短期托养为基础,同步开展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村社标准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开展好阵地集中活动基础上,强化其平台的作用,重点延伸上门入户照料性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一体化承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优质养老机构为龙头,整合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居家延伸。

(3)加强涉老部门协作联动。市及各区县均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形成部门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有效提升医养结合、康养体系建设等政策引导、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促进医疗、养老、健康等领域融合发展。

  3. 增进养老服务需求供给

   (1)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清单,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强化农村地区、偏远山区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至少探访一次,并提供相应援助服务。老年人不分户籍享受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开放性的老年福利政策,逐步惠及常住老年人口。进一步探索研究老年优待项目,所有在湖州的老年人不分户籍享受老年优待。提高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标准,优化发放流程。

 (2)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的公益属性,首先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和运营,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从设施布局、资源配置、服务供给等层面促进养老服务普惠普及、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确保中等收入及以下家庭老年人找得到、住的起养老院,享有充分、多元、便捷的全生命周期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六大功能,完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长效运营机制。倡导积极老龄化理念,养老服务由保障老年人健康生活向促进老年人老有所为拓展延伸。

   (3)建立家庭照护支持体系。鼓励家庭承担养老基础性功能,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鼓励成年子女陪护老年父母,探索子女照料住院父母的陪护假制度。建设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开展家庭照护者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喘息服务。2022 年前,完成存量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采取"政府补助、社会参与、个人分担"的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开展普通家庭适老化改造。

专栏4  家庭养老床位

  以养老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支点,把养老机构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对家有失能老人的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专业护理、远程监测等养老服务。

   (二)着力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1. 打造数字养老服务体系

(1)建立湖州数字养老智慧中枢系统。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建立"1+2+N"的湖州数字养老智慧中枢系统,推进与"浙里养"、湖州"城市大脑"、区县智慧平台的无缝对接。整合、链接各类服务资源及养老服务数据,提高数字服务决策、服务监管、服务供需对接的能力,推进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完善养老服务支付系统,实现养老服务数字化新飞跃。

专栏5 "1+2+N"的湖州数字养老智慧中枢系统

  "1"是指建成 1 个"湖智养"综合平台,全面承接和交互"浙里养""1+5+N"框架功能,以"需求综合评估应用"为重点构建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系统。"2"是指以老年人需求采集为起点、反馈评估为终点,拓展优化养老服务治理链,以机构和社区居家两个养老服务数字化治理闭环为骨干框架,统筹谋划、延伸串联一批服务管理应用场景,畅通养老服务供需大循环。"N"是指结合"浙里养"试点和湖州实际,谋划开发N 项智慧养老场景应用;以四大体系、五个中心为基本流程,细化分解湖州个性特色的养老"微应用",若干个"微应用"组合成不同的养老服务综合场景。

(2)建立养老服务数字化场景。打破供需壁垒,重构机制流程,按照"总体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建设"的原则,重点构建"资源查询-入住预约-评估服务-补贴发放-品质监管-清单反馈"的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大闭环和"需求评估-服务供给-效能监管-运行评估-补助拨付-效果反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闭环,延伸开发养老机构智慧监管、智慧养老院、智慧养老社区、康养联合体、养老人才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养老服务需求综合评估应用等场景应用。     

(3)加强智慧技术无障碍建设。落实新基建智慧康养设施建设,引进人工智能减轻护理压力,形成"养老云"数据,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和养老社区。支持家庭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等智慧终端。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难度,保留线下服务途径,便利老年人获取养老服务和老年福利。设立线上智慧养老管家,搭建养老服务政策、设施、项目等咨询平台,实现养老地图和老年人及养老服务享受政策智能咨询,为老年人及家庭提供政策享受、设施和服务信息、服务机构选择等咨询和建议。

专栏6 智慧养老院

   建设智慧安防、智慧服务、智慧监管的养老机构。每个县(区)到 2022 年至少建设 1 家智慧养老院,到 2025 年至少建设 2 家。

   2. 打造康养联合专业体系

(1)促进医康养结合发展。加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布局规划有效衔接,鼓励采用"医养联建"、"毗邻建设"等方式科学布局。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机制,推进医疗服务需求对接。探索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将失能失智老年人作为签约服务的重点人群,探索家庭医生出诊为老年人服务。探索建立社区护理站,增强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能力。

(2)筑牢康养服务支撑。以省级康养联合体试点工作为抓手,100 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普遍建立康复室,积极开展优秀护理员转型提升为康复护士培养计划,在康养联合体建立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应急救护培训师工作室,所有护理员都具备基本的康复和急救知识,高级护理员掌握康复和急救技能,能指导老年人开展康复训练。完善康复辅助器具租售平台,推进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当地养老助残福利服务补贴范围,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更精细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租售服务。

专栏7  康养联合体

 依托养老或康复机构,整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和护理员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康复护理服务。县(区)、镇(街道)层面都建立康养联合体,不同层级的联合体确定不同定位。到 2025 年,建设 100 个康养联合体。

(3)完善长期照护综合保障。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综合保障制度。将长期护理纳入到社会保险的范畴,制订出台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起始年龄、缴费标准,划分长期护理等级等具体实施办法。护理保险保费由政府、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联合卫健部门推动医疗卫生人员为长期护理保险等居家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康复护理、康复训练等上门服务。鼓励保险行业开发商业性的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的补充。

3. 打造养老人才培育体系

(1)引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积极与省内外院校开展合作,通过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方式引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积极培育发展养老顾问,为城乡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寻找养老服务提供支撑。发挥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和家庭照护者培训基地功能,重点培育新入职护理员及"4050"就业困难人员。依托幸福邻里平台和社会工作优势,持续探索完善家庭养老、互助养老的路径模式,切实育强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一支老年社工和志愿者队伍,拓展老年人参与公共事务和社会活动的平台空间。实施"养老服务+社工"行动,建立养老服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框架、路径和模式,每个镇(街道)配备 1 名专职养老社工,养老机构床位和社工配比达到60:1,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至少配置 1 名专兼职社工。

(2)提升养老人才专业水平。实施养老护理人才培育"八个一"行动计划,建立分层分类的精准培训体系,组建养老护理人才库,打造一支养老护理精英竞技队伍和高素质、善运营的养老管理人才队伍。推动养老护理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完善培训的内容、程序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培训的系统性,推动产生一批品牌化、规模化的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康复"行动,将康复知识和技能纳入护理技能培训中,养老护理员、家庭照护者的技能培训,将康复知识技能作为必训内容,三级以上养老护理员均掌握功能康复技能。到2025年,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28人,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的比例达到18%。

专栏8  养老护理人才培育"八个一"行动计划

即"一套培训机制、育强一支领军队伍、建立一个智训平台、组建一个师资团队、编制一套培训教材、开展一场技能大赛、健全一套保障制度、推进一项区域合作"。到2022年底,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5人,三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占比达15%;到2025年,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8人,三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占比达18%。到十四五末,形成一支规模与需求相适应、年龄梯度适当、等级比例合理、技能精干专业的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养老护理人员持证配比、高等级养老护理人才占比、养老服务满意度等关键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3)完善养老人才激励政策。探索建立养老照护人员职称评定体系,将养老照护人员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管理,建立职业晋升通道并落实相应的岗位津贴。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探索职业技能与服务价格、绩效工资等挂钩奖励制度,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强化养老服务褒扬机制,每年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得市级以上奖项的护理员给予一定奖励。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最美护理员"、"最美院长"等评比活动,大力宣传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勤学苦练、追求卓越、岗位奉献"的良好氛围。

(三)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1. 创新公建设施多元运营机制。鼓励采用委托管理、项目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加强监管,明确公益性定位,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科学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制,盘活公办养老设施零星资产,并建立灵活的薪酬体系和用人机制。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促进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逐步形成高中低合理配置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2. 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协同机制。聚集养老服务企业,培育养老服务品牌。大力促进数字经济、生态经济等发展战略与养老服务的融合互促。发挥5G、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及高新开发区集聚等优势,加快智慧养老技术、应用场景的研发和高质量、多样化的老年产品用品的研制。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提高老年人消费能力。

  3. 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健全综合监管制度体系,实现部门之间监管信息联动、互通,建立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治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监管结果与星评、补贴、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行业退出等挂钩的协同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实施评估、检测结果公开制度。完善养老标准化体系建设,编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等标准规范,将湖州养老特色工作提升为地方标准。探索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和个人"红黑名单"管理,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其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信息对接,实施联合惩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建引领。深入贯彻国家和浙江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确保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领导。做好养老机构党建工作,实现公建民营机构和所有民办养老机构全覆盖,加强党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影响力、渗透力、控制力。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参与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离退休党员干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为老服务力量。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卫健、人社等部门协调,强化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共同推进养老服务的合力。

   (二)强化要素保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口增加,市、县(区)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资金审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有效落实行动计划、改革项目和平台建设。福利彩票公益金 60%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大政府扶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公益组织开展为老服务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慈善捐赠支持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流向养老服务领域。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公寓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养老机构经营者管理者的培训,提高其资本运作能力。

    (三)确保规划实施。强化规划执行刚性,各县(区)认真对标对表,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并建立相应制度,确保规划落地落实,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在2023年和2025年分别对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


《湖州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为全面推进湖州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构建完善适应湖州老龄化发展、符合湖州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依据《浙江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湖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州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制定本规划。现将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征求意见情况

9月17日-9月24日,向市委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各区县民政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社发中心)征求意见。

9月23日-9月30日,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0月8日-10月9日,向各区县民政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社发中心)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市级相关单位和各区县民政局反馈意见(见附件)

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附件

《湖州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单位

反馈意见

起草单位采纳情况

原因说明

市委人才办

无意见



市委宣传部

无意见



市发改委

无意见



市经信局

无意见



市财政局

无意见



市人力社保局

无意见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无意见



市建设局

无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市卫健委

一、第5页,表2:湖州市老龄化趋势分析

问题建议:图表下面2035年户籍人口数、户籍老年人口数、8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存在小数点错误。

二、第16页,(1)促进医康养结合发展。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将失能失智老年人作为签约服务的重点人群,探索家庭医生出诊为老年人服务。

问题建议:建议修改成: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将65岁以上老年人作为签约服务的重点人群,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建立家庭病床、护理等服务,满足失能、高龄的老年人的刚性需求。

部分采纳


市应急管理局

无意见



市市场监管局

无意见



市医保局

一、P16,"完善长期照护综合保障。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综合保障制度。"相关表述:

"将长期护理纳入到社会保险的范畴,制订出台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起始年龄、缴费标准,划分长期护理等级等具体实施办法。护理保险保费由政府、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联合卫健部门推动医疗卫生人员为长期护理保险等居家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康复护理、康复训练等上门服务。鼓励保险行业开发商业性的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的补充。"

建议修改为"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订出台符合湖州实际的具体实施办法。卫健部门加强医疗卫生人员为居家高龄、失能老人等对象提供康复护理、康复训练等上门服务。鼓励保险行业研究推出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理由: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要求,此项工作仍处于试点阶段,"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省医保局在全省工作会议上也明确不再扩大试点范围,将在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标准化的统一方案基础上全省推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此项工作尚在向国家局积极申请中。我市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适时开展相关工作。

部分采纳


市大数据局

无意见



市总工会

无意见



市残联

1、(一)指导思想。"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聚焦失能失智,聚焦人才队伍,......"。建议修改为:"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聚焦失能失智,聚焦人才队伍,兼顾残疾人托养,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专栏7  康养联合体。"依托养老或康复机构,整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和护理员资源,为老年人....."。建议修改为:"依托养老或康复机构,整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和护理员资源,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康复护理服务。"

部分采纳


吴兴区民政局

无意见



南浔区民政局

无意见



德清县民政局

无意见



长兴县民政局

无意见



安吉县民政局

无意见



南太湖新区社发局(社发中心)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