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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州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2-11-10 字号:[ ]浏览次数:

全市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清廉建设是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关于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和省社会组织总会关于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倡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我们谨向全市各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心知敬畏,拧紧思想认识“总开关”。作风上的清廉,源于思想上的清醒。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清正廉洁、遵法守法、健康发展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增强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作为社会组织的主体力量和“关键少数”,党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要坚持以身作则、示范引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立起来。要把党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等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纳入发展规划,植入业务流程,融入日常工作,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赓续红色血脉,更加坚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二、行有戒惧,把牢清廉从业“方向盘”。心若清,行自廉。要坚持规范促廉,始终把等级评估作为检验自身的重要标尺,将规范化建设作为内部治理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自觉配合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与审核审查,定期进行强制收费、关联交易、违规牟利等不正之风的自查自纠,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新的决心,坚决清除顽瘴痼疾。要坚持诚信自律,遵循社会组织非营利性属性,强化社会组织自律和互律功能,始终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为己任,坚决做到把社会公众利益摆在首位。

三、躬身践行,织密拒腐防变“安全网”。不断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机构,遵守负责人任职准入、从业禁止等相关规定,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严格规范的财务制度和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制度。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基因,以各类主题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大宣传,营造典型,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内生“正能量”,全面涵养清风正气,推动廉洁文化蔚然成风。持续发力引导从业人员系好“每一粒扣子”,培育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将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坚定发展信心,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争当清廉建设的“排头兵”,让清廉之风贯穿社会组织发展全过程,大力营造公平诚信、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共同打造积极、健康、诚信、清廉社会组织,推动实现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中共湖州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湖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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