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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政:德清县三项措施 做实做细婚姻登记工作
发布日期:2022-05-31 字号:[ ]浏览次数:

德清县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贯彻执行《民法典》《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以及“创建全国5A级最美婚登处”开展工作,使德清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政治意识和业务学习的力度。为了推动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和提高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德清县民政局组织的周一夜学,学习政治思想和专项业务知识,领悟上级文件精神,开创登记服务新面貌。

二是加强依法登记的清正态度。必须坚持按照《民法典》、《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规定,认真审核当事人的有关资料,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婚姻登记。严格秉持婚姻登记“四不办”(手续不全的不办、不到法定年龄的不办、不是管理区域内的不办、当事人与自己是亲属关系的不办)。坚持具体工作中严格执法、清正廉洁、秉公办事的原则。

三是加强热情服务的亲和态度。在登记工作中尤其是面对离婚登记当事人时,工作人员在因任何未达到办理条件时都能做到耐心解释,做到“说话柔一点、微笑多一点、脾气小一点、更加耐心一点”。如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之下,对有复合可能的夫妻进行适度的劝导和调解,使当事人以正确的心态面对婚姻,避免发生不可挽回的后果;如因历史遗留问题而查不到婚姻档案,无法补办结婚证的老年夫妻,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其暂时无法办理的原因,将所需材料一一告知,使每一位前来办事的群众感到满意和舒心。

下一步,德清将积极探索婚姻工作服务上升空间,从适应公众需求的角度想好、做好、说好每一个小细节,推进婚姻登记工作的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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