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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社会救助半年工作分析暨重点工作推进会在德清召开
发布日期:2022-08-16 字号:[ ]浏览次数:

8月11日至12日,全省社会救助半年工作分析暨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在德清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总结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部署推进下半年重点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斌副厅长充分肯定了上半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在健全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标准、加快数字化改革、拓展服务类救助项目以及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截至7月底,全省共有低保对象 57.58万人,平均低保标准为 980元/月。全省共有特困对象 3.46 万人,供养标准首次实现城乡统筹,人均月标准为 1689 元。全省开展临时救助 4.73万人次,救助金 1946元/人次。疫情期间,各地加大了对外来人口的临时救助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陈斌副厅长强调,全省民政系统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的殷殷嘱托,在浙江“两个先行”的新征程中,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克难攻坚,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共同富裕的路上一个都不掉队。一是围绕共同富裕先行,全面夯实三大救助业务。稳步推进低保低边提标扩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1万元以上,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各市、县(市、区)可将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放宽至低保标准的2倍。认真落实特困供养新政策,切实解决基层普遍关注的特困人员供养问题。二是围绕省域现代化先行,全力推进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深入推进“1系统+5场景”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丰富“五个帮”应用场景,系统集成政府、社会、市场多元帮扶资源,构建“全面覆盖、精准响应、政策集成”的智慧救助体系。三是围绕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持续擦亮“浙有众扶”金名片。加快出台《浙江省擦亮“浙有众扶”金名片实施方案》,让每位在浙江的困难人员都能享受有质量、有尊严的基本生活保障,构建基本生活满足、公共服务优享、急难愁盼有助、社会融入友好的可感知图景。四是围绕精准保障标杆区建设,不断拓展“物质+服务”救助项目。要规范推进“助联体”建设,实现县级“助联体”有效运行。衢州、丽水两地要切实抓好首批“善居工程”的实施,力争在国庆节前完成改造任务。全省持续做好探访关爱工作,及时回应困难群众救助需求。

会上,11市民政局交流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金华市民政局汇报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嘉兴市、宁波市海曙区分别汇报了民政部试点的经验做法;湖州市、云和县、乐清市、杭州市富阳区分别汇报了精准保障标杆区试点进展情况,杭州市、平湖市、上虞市、温岭市分别汇报了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初步成效。

11市民政局分管领导、社会救助处负责人,相关试点单位领导、社会救助处(科)长,以及厅社会救助处、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共45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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