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根据《湖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湖发改规划〔2021〕144号)相关要求,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我市首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经个人申请、区县推荐、考核遴选,拟确定沈月华等5名同志为首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对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从2023年6月19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止,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名单如有意见,均可来电、来信向市民政局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572-2113167。
附件:湖州市首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湖州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9日
3585870-8928-17-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