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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280/2023-00141 成文日期: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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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民政局
文字解读:关于调整市区老年助餐补助办法
发布日期:2023-09-27 16:28:48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地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满足长者就餐需求,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2023927日,湖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调整市区老年助餐补助办法的通知民〔20233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对助餐城乡覆盖率等做了详细规定。目前,全市日均助餐服务老人2万多人。进一步拓展老年助餐服务面,积极回应老年群众助餐服务需求,更好地解决居家老年人用餐服务难题,贯彻落实《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对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做出的部署安排,需要及时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

3.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4.《关于调整湖州市市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行补助办法的通知》(湖民〔20219号)

5.《关于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的通知》(湖民〔202218号)

三、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包括哪些?

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包括老年餐厅包括独立厨房供餐的老年食堂和可供8人同时用餐的老年堂食餐厅),养老机构食堂(养老机构入住人员不纳入补助范围),老年大学、老年学校、老年学堂等老年教学机构,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区食堂,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餐饮单位5

四、送餐服务形式有哪些?

主要有物流配送餐、老年助餐点送餐、志愿者送餐、助老员送餐等形式。

五、老年助餐服务有哪些扶持政策?

资金补助扶持政策主要分为建设(新建、改建)补助、运营补助、用餐补助送餐补助四类。

、制定程序

我局于20238月启动起草工作,调整《通知》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并形成征求意见稿初稿,征求市财政局、区县民政和财政部门意见。同步湖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后,提请集体审议。

、《通知》的实施时间

新政策自2023101日起施行。

  

解读单位:湖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72-21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