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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280/2024-00149 成文日期:   2024-1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民政局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湖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湖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6 17: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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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细则》关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区县低保标准30%比例发放,随低保标准的调整适时调整的规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起草了《关于调整湖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期限:20241227日至202516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

联系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政局407办公室社会福利处。

电话:0572-2112620,联系人:竺怡迎

附件:关于调整湖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民政局                                   

20241226

 

 

 

 

 

 

关于调整湖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发放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南太湖新区社发局(社发中心)、财政局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10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1145元。按照《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湖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湖州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湖民〔201610号)关于生活补贴按县区低保标准30%比例发放,随低保标准的调整适时调整的规定,现将湖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由332/月调整到344/月。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涉及补贴标准的调整2024111日起执行。

 

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