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280/2024-00121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民政局 |
2023年是湖州民政知责尽责、实干争先的一年。围绕《“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在浙江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在湖州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积极投身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推进“1634”实践体系,迭代深化“三专三比三问效”活动,讲政治、抓改革、办实事、树形象,全域民政事业高水平均衡发展的步子越迈越快。一年来,“老有康养”“弱有众扶”工程扎实开局,民生实事全部超额完成,列入国家和省级试点16项,30项创新做法获省市“两办”、省民政厅刊发,《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大型主流媒体报道湖州民政工作230余次,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突出成绩集体等突出荣誉。
一、聚力“弱有众扶”,民生保障底线越兜越牢。聚焦共同富裕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以“浙有众扶”金名片试点为抓手,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帮扶扩围提标增效,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特殊困难群体,相关做法在全国社会救助论坛、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作典型交流。
1.兜底保障扩围提标。深化社会救助“扩围”改革,出台《关于开展未纳入现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对以三口之家计年收入不足10万元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开展认定,配套专项救助帮扶措施,累计认定496人。修订社会救助家庭供养费核算办法,优化调整供养费、车辆价值计算公式和财产否决条件,纳入低保对象2.29万人、特困对象2591人、低边对象9016人、支出型贫困对象537人,实施临时救助3161人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月标准分别提高到1105元/人、1835元/人,增幅超过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45亿元。
2.救助服务创新发展。打造“六无六有”综合救助市域品牌,推动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全年投入慈善资金1.6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9.7万人次,“救助+慈善”模式入选市共同富裕最佳实践、第三批“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美丽单元。出台《湖州市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运营指导意见》,县级“助联体”规范化率达到100%。社会救助供需“两库”机制入选全省社会救助优秀创新实践案例,22个救助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困难群众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均达 100%。发展服务类救助,完成“善居工程”2121户,商业补充保险覆盖4.7万人次。
3.儿童关爱持续升温。机构孤儿养育年标准突破3万元/人,向4800名困境儿童发放补贴4300万元。率先出台《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工作实施意见》,为成年孤儿回归和融入社会提供全方位支撑。开展“儿童之家”运行星级评定,9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入选全省建设百佳案例。在全省首创儿童权益乡村实践点创建,打造素质教育拓展、农耕研学实践、平等议事交流等多功能服务平台。落实困难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精准分类开展救助帮扶、心理咨询、学业辅导等服务230余次。
4.助残服务稳步提升。联合多部门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联审机制,开展“两项补贴”数据专项治理,复核完善近5万名人员信息,精准发放补贴1.2亿元。制定“精康融合行动”方案,推进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组成多元、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开展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夏日送清凉”“冬季送温暖”活动,举办企业管理员培训班,加强残疾职工关心关爱。
二、聚力“老有康养”,养老服务供给越做越足。紧扣老年群体“急难愁盼”,贯彻落实《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成功获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国家试点,连续两年获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政府督查激励,打造家门口的幸福养老新图景。
1.“立”起制度保障。依托《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突破设施建设、人才培育等多项制度瓶颈。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涵盖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25项具体内容。制定社区(已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置建设三年推进计划,新(改)建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1家,其中新增千平米级养老服务综合体30个。
2.“优”化服务供给。抓试点示范提升服务效能,稳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以需定供”改革、居家上门个性化定价服务改革,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规范11类52项服务项目,开展老年助浴、助医等“六助”居家养老个性化服务约490万人次。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55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2%,康养联合体覆盖65%以上的乡镇(街道)。
3.“创”亮特色品牌。探索本土连锁品牌餐饮参与老年助餐的社会化助餐模式,推广“农户志愿者+专业机构+慈善资金+保险”的邻里助餐机制,建成老年食堂185家、助餐标准化点位1067个,通过中央食堂分级配送、村级食堂配送入户、“公益+低偿”社区食堂,助餐服务覆盖1204个村社,覆盖率达98.71%。迭代老年人意外保险“暖心直赔”,实现受伤就医自动触发赔付,全年获赔17880人次、支付金额2770万元,同比增长19.72%、10.82%,入选省委“七张问题清单”整改示范案例总榜。
4.“育”强专业队伍。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每月补贴200至1200元,标准居全省首档。推广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养老护理员落实免费培训,全域推广“口试”考证方式,新增持证护理员1468人,同比增长165%;持证养老护理员总数3915人,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36.74人。注重领军人物培养,3人获“湖州市技术能手”称号、1人获浙江省“十佳养老护理员”称号。
三、聚力“社有优治”,基层治理效能越来越高。发力现代社区建设,积极构建党建统领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创新深化“五社联动”机制,5项省级社区治理试点任务验收评估均获评“优秀”等次,2个全国议事协商实验试点顺利通过民政部中期评估,持续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湖州解法”。
1.现代社区成果可及可感。推进现代社区建设“一四双十”工作体系,打出“四重清单”“十件惠民好事”“十大领跑工程”组合拳,获评首批省现代社区16个,省级引领型农村社区新增36个、创成率居全省第一。开展村社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规范行动,制定社区工作者“选育管用爱”机制《建设意见》,每万名城镇居民拥有专职社区工作者数达20.34人。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实践探索,长兴县龙溪村创新实践做法入选“2023全国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承办全省社区服务优质共享现场推进会,出台《幸福邻里中心赋能提质“十条”意见(试行)》,优化服务内容,严格奖惩激励,打造社区服务综合体42个,评定星级幸福邻里中心188家。
2.社会组织发展提质增效。开展社会组织“红色动力促发展”行动,迭代升级“湖州社创谷”,创成省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10家,德清县、长兴县入选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观察点。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走访约谈社会组织66家,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162家,处置非法社会组织2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专项整治为企业减负243万元。搭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等载体,资助项目165个、资金910万元。引导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对口协作、基层治理发挥作用,4家社会组织、16名优秀个人分获省级品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称号。
3.社会工作事业蓬勃发展。推出“免费培训、考试奖补、人才招引”系列措施,新增高级社会工作师2名,持证社会工作者达到2.21万名,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社工人才数连续4年居全省第一。用好社会工作人才“四位一体”培育机制,开展全市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组织领军人才赴重庆开展专题培训,遴选南太湖社会工作领军人才30名,培养本土社会工作督导人才5名,推动社工人才多领域发光发热。
四、聚力“善有大爱”,善行湖州品牌越擦越亮。全力打造“善行湖州”慈善品牌,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进一步营造“人人知善、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浓厚氛围。
1.活力慈善推进有成。壮大慈善主体力量,召开湖州市慈善总会第五次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总会领导班子。加快实施慈善组织“倍增计划”,开展“南太湖慈善领军人才”和区县慈善骨干培训,认定慈善组织31家,同比增长72%;新增慈善信托2288万,总备案规模达4600万元、居全省第四位。慈善冠名基金和定向捐赠保持向上态势,“慈善一日捐”活动募捐数额、范围、增幅均创新高,2笔2000万元项目捐赠创单笔捐赠纪录,公开募捐资金款物达到5.4亿元。销售各类福利彩票8.81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2.53亿元。
2.文化慈善有形有力。以“携手参与慈善 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举办第八个“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加大慈善行为褒扬力度,实现区县慈善奖全覆盖。发布慈善捐赠榜,表彰捐赠力度大、社会影响力强的爱心企业、人士和慈善项目,提高捐赠善行的社会知晓度。争取省级慈善事业激励资金,长兴县、安吉慈善总会分获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县(区)类和最佳慈善组织类。
3.惠民慈善精准有为。深入推进慈善“共富同行”计划,实施各类慈善项目311个,支出慈善资金4亿元,交出一份沉甸甸的惠民成绩单。福彩公益传递民政温度,开展“福彩有爱”1+N公益慰问活动,组织福彩志愿者慰问困难群众240户,支出福彩公益金48万元。打造180家福彩“爱心驿站”,为户外工作者和市民群众提供饮水、热餐、临时休憩、药箱急救等贴心服务。
五、聚力“事有所便”,专项事务服务越办越暖。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加大婚姻、殡葬、地名优质服务供给,用心用情办好人生“大事”,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不断提升民政服务获得感满意度。
1.全域婚俗改革更利民。举办全市“新青年·新婚恋”婚俗改革现场推进会和“缘定湖州 一潞相伴”水乡宋韵集体婚礼,圆满承办民政部海峡两岸系列活动、全省“十佳婚姻登记机关”授牌仪式等省部级活动。提升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实现5A级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全覆盖。牵头编制省级户外结婚登记颁证基地建设标准,建成市、县级户外颁证基地13个。建成婚姻家庭辅导驿站13个,探索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向基层延伸。吴兴区催生“甜蜜经济”新业态纳入全省唯一婚俗综合改革试点,相关经验获民政部詹成付副部长批示肯定。
2.生态殡葬改革更惠民。全域实行殡葬基本服务“6+N”减免,市区减免项目增至15项。牵头编制《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指南》国家标准,健全完善殡葬服务设施网络,建成省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示范点10个、镇级骨灰堂5个、新农村集中治丧点13个,完成5个老旧公墓生态化改造。迭代优化“身后一件事”联办应用,启动逝者涉财查询服务。完善“智慧公墓”应用,推行“一墓一档”数字化管理,归集123个公益性墓地(骨灰堂)、9.7万条基础数据。试点殡葬管理“一件事”,推动殡葬领域基层治理事项高效联办、闭环运转。
3.地名文化服务更便民。推动有“名”可查,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全面排查“有路无名、有名无标”底数,新命名乡村道路1106条,设置地名标志1886块,在百度、高德等商业平台上传旅游景点、酒店名宿、助农产业等点位信息2151条。推动城市治理有“址”可循,建成市域标准地名地址库,入库数据217万条,数据质量居全省第一。做好地名数据共享应用,安装数字门牌45万块,关联民政、公安、人社等10多个部门40余项服务,赋能公共服务普惠优享。推动文脉传承有“据”可依,编纂《湖州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图集(二)》,建立市级地名命名采词库,收入地名词条、专名1100余个。新建及在建乡村地名文化展示馆4个,开设“地名里的湖州”网络宣传专栏,总阅读量达250多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