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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 申报编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6 字号:[ ]浏览次数: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函〔201433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民〔2018156号)以及《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的通知》(湖财预〔2023206等要求,现就2024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申报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

(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内部治理有效,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健全;

(三)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社会信誉良好;

(四)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最近两个年度没有年检、信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社会组织申请列入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可以通过浙江政务进行在线办理或至登记管理机关领取纸质表格(见附件1)填报。其中浙江政务网办理路径如下:社会组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账户的请直接登录),通过浙江政务网湖州市部门服务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申请列入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进行在线申报,初审通过后自行登录浙江政务网进行文书确认同时打印(一式份),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分别进行初审和终审。纸质填报的社会组织自行填写完毕后经业务主管单位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

(二)确认、推荐。业务主管单位对提交申请的社会组织出具推荐意见。

会组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请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并将材料上传至浙江政务网(纸质填报的组织须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一)获得社会组织评估3A以上等级,且在有效期内;(二)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之一,且在有效期内;(三)近两年具有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或购买服务的经历,且业绩良好;(四)近两年获得党中央、国务院、省部级和市级表彰,或在本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声誉。

(三)审核、公布。业务主管单位推荐后,社会组织可以在浙江政务网上传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申报表(2024年度)。纸质填报的社会组织直接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终审和目录公布。

三、其他事项

各社会组织应当遵循客观、有效的总体要求,结合业务范围和年度工作安排,参照《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见附件2),审慎选择较有经验、能力和基础的事项作为承接内容,促进服务供求对接的有效性、稳定性。

列入上一年度推荐性目录的社会组织,原则上不需要重新申报。但因上一年度发生组织名称变更或承接服务内容变化等需要调整的,应直接向市民政局申请。

列入上一年度推荐性目录的社会组织,经审查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从目录中删除。

 

联系人:曹元华、董文秀

 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402室。

 话:0572-2113976

 

附件:1.全市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申报表(2024年度)

 2.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


                          

 

                              湖州市民政局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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