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2564280/2024-00043 成文日期:   2024-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8 10:46:06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一年,也民政部门机构改革的重要之年。做好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为总载体、总抓手,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推动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广大群众需求相适应,以民政的”“”“服务保障全市中心大局。

一、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在推进弱有众扶优享工程上实干争先

1.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政策。深化浙有众扶金名片试点建设。做好新一轮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提标工作,低保年标准达到1.4万元以上。完善低收入困难扩面家庭专项救助配套政策,加大对以三口之家计年收入不足10万元的困难对象救助力度。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减少申请前置干预,扩大动态监测范围,监测对象占比达到5%以上。修订临时救助政策,进一步发挥急难救助功能。

2.做优综合救助帮扶机制。坚持品牌统领+区县特色原则,促进政府+慈善综合救助模式市域均衡发展。加大财政资金、慈善资金和市场资源融合力度,推动惠民型商业补充保险健康发展。持续实施善居工程,全年完成居家环境改善300户、现代化基础家电配置800户。加强数字化应用成果转化,提高综合救助便捷性。加强工作经验总结,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

3.强化社会救助服务阵地效能。围绕“8545”建设运营要求,实现县、乡、村三级助联体规范化运行全覆盖。组织助联体星级评定和优秀案例评选,争创省级五星级助联体、救助服务优秀品牌。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需求和资源两库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救助服务资金投入,加强部门联动和社会参与,完善助联体救助帮扶项目清单,促进服务类救助方式高质量发展。

4.持续提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争取纳入省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推行流浪乞讨人员档案标准化管理,做好救助寻亲、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工作。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救助管理机构6.19“开放日活动加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加快推进市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

5.提升儿童关爱服务质量。贯彻落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分类提供干预帮扶服务强化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举措。开展流动儿童摸底排查,研究制定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政策。做好孤儿社会化安置后的跟踪帮扶。组织未保宣传月系列活动。

6.加快儿童服务阵地建设。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持续做好儿童之家星级评估,抓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打造特色项目品牌。

7.夯实儿童福利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能力培训,加大儿童主任补助力度。积极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注重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儿童收养工作,细化操作规程,维护儿童权益。

8.完善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完善对象定期复核机制。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推动精康服务全市覆盖。加快培育精康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规范转介流程和服务体系。完成市级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建设。

二、全力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在推进老有康养优享工程上实干争先

9.牵头做好老龄工作。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创新推进家门口幸福养老浙江模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优化完善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职能设置,修订市老龄委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进大老龄工作队伍建设,理顺工作体制。牵头推进浙里康养集成改革,高标准实施老有康养优享工程。发展银发经济,强化老龄事业发展统计监测和评估监管,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10.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积极创建老年友好城市、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做好第四届全国敬老文明号申报推荐工作,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加强尊老敬老孝老宣传,加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和一老一小智能场景建设。推进居家、社区和城市适老化改造。丰富老年教育和活动,举办全省老年木玩大赛。推进老年人优待和涉老政策保险工作,完善老年人意外险促康养直赔服务。

11.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全面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出台困难老年人养老补贴制度,统筹完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制定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文件,推动特困人员县城一院供养。完善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发动社会组织参与探访关爱。深化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24.5人,新增专职居家养老护理员300人以上。开展农村养老补短行动。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

12.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落地见效。积极参加长护险照护服务,加大失智照护服务供给,试点开展认知障碍社区干预,每万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床位达到17张。深化一床一码等智慧场景落地应用,加强社区机构床位监管。加强养老机构消防整治检查,中小型养老机构配置消防管理和预防系统。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80%以上。做好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建设一批家庭养老床位。开展居家服务中心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养老服务综合体,新改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个以上,推进安吉县云安里综合为老中心建设。

13.健全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出台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引进老娘舅、浙北等品牌连锁餐饮企业提供老年助餐服务,探索农村邻里助餐服务模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点位用餐场所、菜单菜价、信息公示、助餐服务、安全承诺、智能终端、供餐设备七个标准化建设,推进助餐服务全流程监管。新建城乡社区助餐服务点180个,扩大老年助餐服务覆盖,全年服务600万人次以上。

14.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制定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方案,建立四个一点保障和服务机制,培育养老服务消费。实施一批养老建设项目,吸引更多企业参与银发经济,支持产业园、护理机器人和康复辅具研制。继续实施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鼓励更多国企参与养老服务。加强康养产业特色品牌宣传展示。

三、着力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在推进善行湖州品牌建设上实干争先

15.大力推进阳光慈善工程。贯彻落实《浙江省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培训,提升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受托人的信息公开意识。开展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慈善中国浙里有善平台管理使用,完善慈善行业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16.积极构建新型慈善体系。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健全慈善基地运行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在培育慈善组织、孵化慈善项目、打造慈善品牌、链接慈善资源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市级慈善总会转型为枢纽型、服务型、行业型慈善组织,全市慈善组织数量达到100。支持慈善信托创新发展,新增慈善信托备案资金1000万元。

17.持续推进共富同行计划。利用慈善阵地、数字平台,精准发现和匹配慈善需求引导慈善组织实施一批慈善助富项目,推动慈善力量与民生事业有效衔接。

18.推动福利彩票稳健发展。配合做好共同富裕主题传统票发行销售工作。推进销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办好福彩有爱1+N”公益品牌活动,平稳有序完成自助终端销售行为规范工作,加强发行销售全过程监督管理。

四、不断强化相关社会治理,在推进共建共治多元格局上实干争先

19.提升社会组织党建水平。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严格落实《湖州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宣贯应用《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价指标》,引导、推动清廉建设内容入章,做好清廉社会组织范例选树工作。

20.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认真做好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观察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治理,存量和新增整治比例不低于70%。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1.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进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强化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成果运用,引导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全市4A级及以上数量不少于150家。支持成立社区发展基金会,总量不少于15家。探索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绩效评估。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中心大局工作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打造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色亮点成果。

22.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及省实施意见,加强行政区划统筹规划和战略研究。合理优化基层行政区划设置,加强政府驻地迁移管理。扎实开展第五轮界线联检工作,完成市级界线杭湖线,县级界线长安线联检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建设,防范化解边界地区风险。

23.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健全地名管理协调机制,严格地名命名,规范地名使用,落实备案公告管理。深化地名文化服务与文化建设试点,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启动历史地名和老地名溯源工程。推动地名地址数据增值性转化,做好数字门牌建设。

五、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在推进暖心服务优质共享上实干争先

24.强化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全面落实民生实事项目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政策。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新建一批骨灰堂、集中治丧点,推进一批老旧墓地生态化改造,完成安吉县北大山省级老旧墓地生态化改造试点。做好清明祭扫服务工作。深化数智殡应用场景建设,推进殡葬管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广群众身后事涉财联办查询。持续开展殡葬突出问题整治,强化殡葬服务规范管理。加强殡葬设施设备配置调整,加强殡葬行业人员培训,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

25.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争创全国婚俗改革示范区,指导区县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婚俗改革方案,助推甜蜜经济发展。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市级户外结婚登记颁证基地,争创省级十佳婚姻登记机关和省级户外结婚登记颁证基地。推进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加快婚姻家庭辅导驿站、婚俗文化展示厅(馆)等阵地建设。推进婚姻领域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相关服务标准。贯彻落实《浙江省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和婚育户一件事联办。

六、厚植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在推进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上实干争先

28.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学好用好《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效。加强民政系统政治建设,健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融互促机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坚定不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生态和意识形态建设,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持续深化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开展清廉机关标准化示范化创建及四强党支部创建。

29.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紧扣三支队伍建设,持续深化三专三比三问效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机制。开展民政干部综合素质提升高校培训、乡镇(街道)民政干部分层分类培训和优秀年轻干部主题培训,提升干部队伍专业能力水平。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完善干部管理教育制度,持续优化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抓好机构改革工作,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0.筑牢安全稳定基础。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安全监管,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深入排查服务机构、服务对象、舆情稳控等安全隐患,推动安全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推进民政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

31.加强机关基础工作。做好政务运转保障服务。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新闻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水平。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信访等工作。

32.强化资金资源要素保障。督促推进各项指标、任务、项目实施,适时开展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探索建立民政领域储备项目库,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开展民政领域专项资金检查、绩效评价和福彩公益金监督审计工作,规范福彩公益金使用,进一步强化民政资金监督管理。

33.推进民政领域综合改革。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全面助推三个一号工程,打造民政改革标志性成果。深入分析当前民政工作战略谋划、法规政策、体制机制、人才队伍、设施条件等方面的堵点卡点难点,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民政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务实深化民政数字化改革,科学强化民政数据归集、治理、共享,丰富应用场景筑牢网络和数据安全屏障推进民政数字化转型赋能提质增效

34.深化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强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和慈善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和实施。

35.注重民政文化建设。发展民政部门文化,凝聚精神力量,不断提高工作软实力。发展敬老文化,弘扬敬老爱老助老道德风尚。发展恤孤慈幼文化,强化全社会对儿童的重视与关怀。培育积极向上、守望相助社会风气,鼓励困难群众自尊自立自强。倡导共建共治、主动奉献理念,鼓励更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身慈善公益事业。倡导文明节俭、移风易俗的婚丧礼俗新风尚,弘扬优良家风。强化地名文化保护利用,留住美丽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