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280/2024-00088 | 成文日期: | 2024-06-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民政局 |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资源统筹、供需对接和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智慧化”家门口养老服务模式。根据《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及省、市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有关要求,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有关补贴政策进行完善。现解读如下: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有关补贴的补助范围是什么?
对湖州市范围内的区县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给予补助。对委托第三方企业或社会组织服务运营的上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给予第三方企业或社会组织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运营补助或其他专项补助。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标准是什么?
对新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根据其建成后达到的等级,即基础型、1A、2A、3A、4A、5A,按实际建设支出分别给予最高10万、20万、30万、50万、100万、200万的建设补助(实际建设支出以项目审计报告为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原等级基础上通过改建、扩建等,被评定为更高等级的,补助差额(以前未评定或评定标准不一致的,扣除原补助资金)。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如何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填报《湖州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申报审批表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经区县民政部门验收合格并评定相关等级后拨付补助经费。
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可用于哪些方面?
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和环境布置等。
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运营补助标准是什么?
鼓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围绕老年人需求延伸拓展服务领域,高质量提供基础性服务,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个性化服务。对每年运行评估合格的机构运营方,根据服务开展情况给予基础性和个性化两项服务补助。具体区别1A、2A、3A、4A、5A五个等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别给予每年最高10-50万元的运营补助。基础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补助每年2万元,不区分基础性和个性化服务。具体标准如下:
服务类别 | 补助金额(元) | |||||
基础型 | 1A | 2A | 3A | 4A | 5A | |
基础性服务 | / | 4万 | 8万 | 20万 | ||
个性化服务 | / | 最高6万 | 最高12万 | 最高30万 | ||
合 计 | 2万 | 最高10万 | 最高20万 | 最高50万 |
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运营补助依据是什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运营补助由区县民政部门结合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内部管理、满意度评价等制定运行评估办法,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各区县应结合评估结果,建立效能评价激励制度,根据机构服务的效能品质“奖优罚劣”,具体实施细则报市民政和财政部门备案。
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运营补助资金用于哪些方面?
主要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服务开展、内部管理等开支,运营方应当规范经费管理,积极接受审计、评估。
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短期托养补助标准是什么?
对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按本市户籍老年人每人每天最高25元的标准予以短期托养补助(托养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间隔时间不少于2个月)。具体标准由区县民政部门自行制定。
九、湖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运营补助等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限3年。该政策最终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湖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72-2100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