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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多措助推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0-06-28 字号:[ ]

近年来,长兴县民政局大力推进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在社会组织党群、培育、内部治理、项目运作和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持续用力,2017年至今已发布社会组织领域地方标准8部,其中市级标准6部,县级标准2部,正在制定4部,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

一、高位推动,标准制定专业化

    一是综合党委推动实施。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具体实施社会组织管理的标准化工作,组织部(县委两新工委)协调群团部门负责指导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和群团工作标准化体系,统战部负责指导建立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标准化,民政局负责指导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内部治理和参与社会治理的标准化体系。相关部门每年联合保障十到十五万元作为标准化工作的专项经费,确保标准化工作高标准开展;二是纳入年度专项考核。2017年开始,将社会组织标准化工作作为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抓手,纳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一票否决工作,实施全过程记录,分阶段评估。确定由专职副书记负责,年底实行专项考核;三是建立专业工作团队。综合党委制定3年一轮的标准制定规划,确定三人组建标准起草小组,通过引进省市标准化研究院相关专家定期辅导,每年外出先进地区专项考察学习等方式,培养锻炼标准制定的专门人才。此外,分别建立了相关人员组成的政策法规指导组、专业顾问组、理论专家组和评价反馈组,确保制定的标准经得起实践检验。

二、全域覆盖,标准衔接体系化

一是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群团统战工作的标准。通过制定发布《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规范》《社会组织联合工会工作规范》《社会组织联合团委工作规范》《社会组组综合妇联工作规范》4部市级地方标准,《社会组织统战工作规范》《统战类社会组织工作规范》2部县级地方标准,基本构建起党建引领下的群团统战工作标准体系,建立起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群团和统战工作的制度保障;二是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和内部治理的标准。通过4年探索实践“以社育社”、党建培育和社会组织培育的“双培育”模式的基础上,2018年制定发布了《社会组织培育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在社会组织培育主体、培育程序、培育原则和内容、分级培育和培育出壳跟踪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2019年制定发布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市级地方标准;三是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标准。2018年发布《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规范》市级标准,用“全过程管理”的理念,在规范公益创投相关主体职责的基础上,对公益创投项目的需求调研、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终期评估与推广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今年以来,积极起草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突发公共事件规范》《社会组织政府履职辅助性项目管理规范》《社会组织协商民主规范》等多部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标准。

三、强化运用,标准成果实效化

一是促进了党的工作常态化。通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群团统战工作标准指引,建立了20多项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制度,在推动县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实体化运行的基础上,实现了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站、社会组织联合工会、社会组织联合团委和社会组织综合妇联的实体化运行,设立了每年近50万元的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专项工作经费,成为全省首批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二是促进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规范化。截至2020年5月,通过标准化培育出壳的6家社会组织目前生存状况良好,在培育社会组织达15家,培育成功率和在培育社会组织数走在全市前列。通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的指引,全县目前共有13家社会组织获评5A,有21家社会组织获评4A,有65家社会组织获评3A;三是促进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专业化。《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规范》实施2年来,创投项目质量逐年提升,先后吸引11家部门出资近400万元,投入创投项目近100个,参与公益创投的资金量和项目数都位居全市各县之首。正在起草的3部标准,将在社会组织有效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如何有序参与公共突发事件和社会组织协商民主的实践创新等领域提供积极的借鉴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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