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002564280/2020-00190 发文时间:   2020-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统一编号:   ZJEC00-2020-0017 有 效 性:   有效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浔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文字解读《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浔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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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浔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04号令)、《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第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浔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湖政函202053)。

二、文件背景

为促进南浔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融入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进一步理顺南浔区中心城区建设与管理体制,推动南浔城市能级提升,高质量打造湖州开放东大门、创业新高地2020515,南浔区政府向市政府上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浔区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浔政202029号)。2020526,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南浔区行政划调整座谈会,听取各界人士意见,并对调整区域进行实地查看。20206,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州市南浔区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湖政〔202014号)。2020121日,省民政厅实地调研南浔区情况,并召开区划调整专题座谈会议。20201223日,省政府下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南浔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20130号),明确同意调整南浔镇行政区划,将南林、朱坞、辽西3个社区,东迁、镇北两个居民区,江蒋漾、宝山、戴家桥、直港巷、马嘶、洋南、庠上、方丈港、祜村、东上林、同心、东迁、圣驾桥、英雄、富强、浔北、李家河、丁家港、联谊、堰四、朱坞、辽西等22个行政村划出,改由湖州市南浔区政府直辖。调整后,南浔镇辖11个社区、1个居民区、30个行政村,镇政府驻人瑞路388同意调整双林镇行政区划,将三田洋、坞仁、西阳3个行政村划出,改由湖州市南浔区政府直辖。调整后,双林镇辖30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全兴路1同意撤销旧馆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湖州市南浔区政府直辖

三、文件内容

按照省政府批复和行政区划有关规定,文件批复明确项区划调整事项:

同意在南浔区直辖区域内设立东迁街道、旧馆街道。调整后东迁街道辖3个社区,2个居民区和25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南浔大道1666号;旧馆街道辖1个居民区,13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共富路87号。

四、适用范围

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使用范围为南浔区涉及调整行政区域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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