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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280/2025-00502 成文日期:   2025-06-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文字解读:关于《关于调整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6-03 14:50:24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湖民〔202518 号),对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行统一调整。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

2.《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办法》(湖民〔202210号)

三、主要内容

(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按照《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办法》(湖民〔202210号)中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当地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50%确定的规定,按《2024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2024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9442元计算,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061元。

(二)执行时间

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涉及保障标准的调整自20255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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