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民政局

公开电话: 0572-2100558

监督电话: 0572-2398529

单位地址: 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市民政局服务中心3号楼

邮政编码: 313000

信息公开专栏

其他单位

QI TA DAN WEI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乡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五)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六)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牵头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七)拟订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并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八)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十)负责民政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负责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管理,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一)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

(十二)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湖州市民政局有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社会工作处)、社会救助处(移民管理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区划地名处)。

联系电话:0572-2100558

办公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详见公告

邮政编码:3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