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单位
QI TA DAN WEI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市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四)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五)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六)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七)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统筹推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市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政策、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和婚俗改革。
(十)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建议。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监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系统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各地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安全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湖州市民政局有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救助处(挂移民管理处牌子)、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老龄工作处、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区划地名处、婚姻登记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2-2100558
办公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详见公告)
邮政编码:3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