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筹备成立全市性社团
办事机构:
市民政局
办事类型:
民政
联系方式:
【责任处室】:民间组织管理局【责任人】:潘美芳【联系电话】:0572-2113976
准予行政许可方式:
批准
年检审:
有
受理(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市审批办证中心(民政窗口)
设立理由及依据:
国务院第250号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省政府第121号令《浙江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受理)程序:
受理→审查→批准
申报材料:
1、筹备成立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章程草案;4、发起人(含个人和单位)、拟任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5、验资报告、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6、已联络到的会员名册。
办理对象:
申办单位和个人
主要监管措施:
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