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上下联动全面清理。市及县区分别成立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在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应减尽减、从严管理”的原则,对延伸至村(社区)的各类事务、考核评比、达标创建、台帐报表等进行清理,编制村(社区)事务准入和取消清单。
二是分类明确统一规范。通过集中清理规范,延伸至村(社区)的事务大幅度削减,各类牌子要削减50%以上。统一规范机构挂牌,除规定悬挂的机构标牌外,其余准入机构标牌统一悬挂方式,类似功能的场所名称,只挂一块牌子;统一明确上墙内容,除基层党组织、便民服务中心外,其余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流程等一律只通过电子平台公开查询;统一规范工作基础台账,并逐步实行电子化。对村(社区)的考核检查和达标创建,除查阅工作总结和原始档案外,不要求另做专项台帐。
三是建立机制长效运行。建立村(社区)事务准入机制,本次清理规范后,对新进事项由各级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审批;建立村(社区)事务退出机制,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退出的事项,经评估后办理撤销手续;对未按要求操作的事项,以及群众普遍反对的事项,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通报并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