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保障养老机构进入主城区、进入老年人集中居住区,努力实现养老服务触手可及,构建布局均衡、适应需求、服务便利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体系,实现“机构跟着老人走”。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特编制《湖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湖州市辖区范围(吴兴区、南浔区),面积156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二、规划对象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通知》要求,参照《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本次规划重点关注养老机构规划布局,同时对居家养老设施规划布局作出统筹安排。
三、规划目标及策略
规划目标:在奋力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目标指导下,以打造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范例城市为指导,聚焦“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全域品质新湖州建设,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更加协调、城乡养老服务更加均衡、综合照护能力显著加强、康复护理质量不断提高的多层次、可持续的“大社区养老”格局,构建15分钟幸福养老生活圈,打响“幸福养老、湖州更好”的城市品牌。
规划布局策略:本次规划实行分类引导。对市级以下的养老设施布局分三个类型进行空间引导,包括机构养老设施、嵌入式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养老机构数量和空间上不能满足养老需求时,通过嵌入式养老机构进行补充,通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更近的养老服务,从而达到空间上与数量上的供需匹配。从规划方式分为提升类、新建类、保留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点位布置。
四、机构养老设施布局规划
结合现状以及人口预测床位预测的情况,规划至2035年末,规划布局养老机构77处,新增床位9961张,规划养老机构床位达16148张床位(含嵌入式养老微机构2217张)。
市级养老机构——市级机构以现状保留为主,重在提高利用率、提升服务水平,为织里镇规划养老机构、湖州市社会福利院2处,分别为新建和扩建,共1050张床位。
区级养老机构——规划区级养老机构4处,分别是鑫泰颐年中心、南浔水晶晶颐养中心、八里店镇规划养老机构和织东片区为老服务中心,新建4处,共3017张床位。
街道(乡镇)级养老机构——现状机构能保则保,现状机构能保则保,规划街道级养老机构71处,其中保留26处,新建27处,改建9处,扩建6处,配建3处,共12081张床位。
五、嵌入式养老机构布局规划
嵌入式养老机构布局规划根据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的配置要求,建设模式主要采用独立新建、结合邻里中心建设、利用现状社区级中心升级与附设于现有养老机构四类方式。结合区、街道多方建议,对各街道级中心予以落实,并对其功能配置提出规划导引,结合现状以及人口预测床位预测的情况,规划至2035年末,规划布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微机构)居家养老设施新建18处结合微机构建设的居家养老设施,新增床位570张床。
六、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体系。进一步完善提升街道(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保留现状35处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扩建1处,部分进行服务功能改造提升。
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应设置在交通便利处,尽量布置在住宅沿街一侧,并应在招牌、外墙、铺地等处布置鲜明标识;宜临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室、社区文体活动室、公共绿地等,有条件的可结合邻里中心建设,提倡资源共享,但需保持相对独立;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充分挖掘社会闲置资源,利用闲置的既有建筑来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七、近期建设规划
建设期限与《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的规划期限相一致,并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近期建设年限至2025年。规划至2025年,每万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数不少于300张,即市区机构养老床位总量达到8830张,含养老机构床位8550张,嵌入式社区养老微机构28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60%。社区及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100%完成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
八、实施保障措施
加强规划衔接传导,保障养老用地需求;完善设施功能动态优化、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和适老化环境建设等措施;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拓宽设施建设渠道;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设施运营效益;切实推进医养结合;循序渐进,先行用好存量,有序推进增量;推进后续规划,适时回顾评估。
3647091-8928-17-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