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溪锦庐”等地名已经住建部门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序号
标准名称
罗马字母拼写
地名类别
所在区域
申报单位
位置描述
批准机关及时间
批准文号
备注
1
溪锦庐
Xījǐn Lú
城镇居民点
南浔区
湖州南浔适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北至风顺花苑,西至九里桥港,南至年丰路
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5-10
名2024字第11号
湖州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