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明安花苑”等地名已经住建部门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序号
标准名称
罗马字母拼写
地名类别
所在区域
申报单位
位置描述
批准机关及时间
批准文号
备注
1
明安花苑
Míng’ān Huāyuàn
农村居民点
吴兴区
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东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至祉园路,西至锦峰路,北至锦漾路
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3-28
名2025字第19号
湖州市民政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