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细化评价指标》(浙民养〔2024〕6号)要求,经湖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审并公示,确定6养老机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现予以公告如下:
1.浙江椿熙堂养老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2.煤山镇社会福利中心
3.德清县社会福利院
4.德清爱暮佳颐养中心
5.湖州市南浔区博爱养老院
6.湖州南浔区菱湖镇普康乐居公寓
湖州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