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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01 成文日期: 2025-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民政局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湖州市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2025-12-31 16:03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十五五规划关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相关部署,进一步推动湖州市老年助餐服务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湖州市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主要依据是什么?

方案主要依据国家“十五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部署,以及民政部等十一部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浙江省民政厅等十二部门《浙江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浙民养﹝2024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州市实际制定,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因地制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工作。

方案提出的主要工作目标是什么?

共分为三个阶段,十五五前期,初步形成多种模式共同发展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对政府重点保障老年群体的基本助餐服务需求实现全覆盖;十五五中期,老年人高密集度区域实现普惠型助餐服务全覆盖,基本形成分层分类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四不老年人群体基本助餐服务需求长远目标建成低成本可持续的基本助餐服务网络并发展品质化市场化的多元助餐服务市场

三、方案的保障对象和服务重点是什么?

方案强调分层分类服务保障。政府的首要职责是保基本、兜底线,重点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以及特殊困难的四不老年人群体提供可及、可负担的基本助餐服务。在此基础之上,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链接和鼓励各类社会餐饮、养老机构、配送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为全体老年人提供丰富多样、品质优良的市场化助餐服务选择。

四、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参与多元的服务供给体系。政府主要通过设立或支持老年食堂,为四不等重点群体提供适度普惠、保障基本的助餐服务。同时,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包括鼓励社会餐饮企业挂牌提供助餐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延伸服务、发展集体用餐配送、推广邻里互助模式等,为老年人提供更广泛、更便捷的服务路径。

五、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的老年助餐服务发展模式有何不同?

根据城乡特点和资源禀赋,发展模式各有侧重农村地区因地制宜重点发展互助助餐模式。充分发挥村级组织、老年协会和乡贤作用,利用闲置场所,推广邻里搭伙、结对帮扶、设立中心户等互助形式,并鼓励社会捐赠支持,形成成本低、可持续的互助助餐网络。城市地区科学统筹,重点构建专业多元模式。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科学布局老年食堂和助餐点,并积极引导品牌餐饮企业、连锁机构通过设置老年餐桌、中央厨房配送等方式参与,提供更专业化、多样化的服务。

六、对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机构有哪些支持政策?

政策支持主要面向建设方和运营方两个层面,旨在鼓励供给、减轻负担对于民政部门推动兴办、符合规划要求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可根据其建设投入情况,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邻里互助点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建设补贴。对提供服务的运营方实行以奖代补,根据机构的运营绩效、食品安全、老年人满意度等因素进行考核,给予不同梯度的运营奖励。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服务的机构,会根据送餐距离、服务频次等实际成本给予适当补贴。

七、对享受服务的老年人分别有哪些支持政策?

建立与政府保障层级挂钩的差异化价格机制,充分体现公益导向不同类型老年人可享受各助餐机构制定的优惠价格政府重点保障的困难老年人(如低保、特困对象),通过整合其已享受的各类生活保障补贴(如低保金、养老服务补贴等)予以支持。全体老年人,通过“企业让一点、家庭出一点”原则,享受适度普惠的助餐服务同时,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均享受统一的优惠待遇。

 

解读单位:湖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72-2390786

关于印发《湖州市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